生命在于懒动?

德国法兰克福的福尔达大学有位长期从事人类健康学研究的教授彼得·阿克斯特博士和其女儿米夏艾拉·阿克斯特博士几年前合著了一本书,书中提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观点——人生在世,需尽情享受懒惰,才能健康长寿,公然与“生命在于运动”唱反调。

  生命在于懒动的理由是生命能量学。生命能量学说的核心理论是:人的生命能量是一个由基因决定的固定数值,它将供人一生使用。正常情况下,生命能量在整个人生延续期内被逐渐消耗掉,一旦消耗殆尽,人便寿终正寝。按照这种理论,只要延迟某人生命能量被耗尽的时间,那么他将延年益寿,耗尽的时间越晚,他的寿命就越长。反之,当然寿命越短。

  按照生命能量学理论,人们必须放弃大运动量的锻炼计划,尤其不能参加剧烈的竞技体育运动。因为这只会过度消耗生命能量,其后果是早衰早亡。

  只有终日无所事事,除了睡觉就整天蜷缩在沙发里打瞌睡者,才可以考虑去健身房稍微活动一下。

  两位阿克斯特博士的研究表明,无论是心理压力过重,还是体力支出过大,人体内都会产生一种叫“氢化可的松”的激素。它是损害人体健康,过度消耗生命能量的重要物质。

  当然两位阿克斯特博士并不完全反对生命在于运动的说法,但认为绝对不可以剧烈运动,因为,剧烈运动除了过度消耗生命能量外,还会使人体内产生大量叫“自由基”的不稳定氧分子,它对人体的危害早为医学界所公认。他们提出的“懒动”是指可动可不动时就懒得去动;不得不动时宜懒懒散散、疲沓磨蹭地活动。他们反对专门为了健康长寿的目的去运动,也反对为了健康长寿而刻意学做懒惰者,提倡随心所欲,想偷懒就偷懒,懒于动就别动。

  早就有很多研究结果提出,人类的正常寿命应该不低于120岁,但人类实际寿命要短得多。这是为什么呢?用生命能量理论可以解释。由于人类社会的传统观念、伦理道德、纪律、制度、法律等的束缚,人们不可能像动物那样随心所欲地生活。一个人往往必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不得不在自己懒得动的时候去进行活动,结果过快消耗掉了自己的生命能量。

  当然,懒惰者长寿并不是越懒越长寿,而是懒惰要懒得恰到好处。怎样才能算懒得恰到好处呢?两位阿克斯特博士认为,人总是有惰性的,我们应该尽量满足自己的惰性,其实也就是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说白了就是,想睡就睡,反正今天不用上班,就一直睡到下午吧;不想给园子浇水,那就让花草枯萎得了;这几星期都不想吸尘,那就让灰尘在地毯上多呆几个星期……

  懒得恰到好处就是这么简单,谁都能做到,所以延年益寿也就这么简单,也谁都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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