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快乐”

随着生活条件改善,如今,大家对“快乐”越来越关注。“快乐过好每一天”,是许多人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平时忙忙碌碌,难得有空闲,但忘不了乐。到了节假日,更不消说_逛街、休憩、听音乐、会友、旅游……也无不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快乐些。看来,快乐真有神奇般的“魔力”,让大家心驰神往、神魂颠倒。既然如此,我们何不留个心眼,多了解一点有关快乐的知识,以便科学、有效地获得“快乐”。

  

  快乐的定义

  

  人活着当然要学习、要工作,否则如何为社会作贡献,如何实现人生的价值?可是长期以来,在大家的印象中,必须要参与的活动和日常生活好像与快乐并不一致,有时若即若离,有时甚至严重对立。显然这是有问题的。根据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人类的所作所为,从来不是由外部什么力量强加的,刨根究底,都是出于自身的需要才渐渐定型的。从这个角度说,学习、工作乃至家务等所有要干的事情,万变不离其宗,全是源自人们自己的意愿。所以,社会上的男女老少始终应当有快乐陪伴。

  表面上看,我们来到这个世界,自觉或不自觉地做各种事情,有时觉得很劳累、很辛苦、很艰难,似乎同快乐相去甚远。但是,真正懂得和把握快乐的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早已经将所从事的活动与快乐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不是把快乐作为一种口号、一种目标、一种回报,而是发自内心而本能地把快乐融入日常生活中。

  快乐的涵义一般包括五层意思。一是指愉悦和满足的状态和感受,这是多数人可以体会的。二是指喜欢或高兴的源头,如雅致的溜冰鞋让人乐意去注视。三是指娱乐、消遣或者通常所讲的享受,如“快乐……与权利和义务相比,是一种安全、无害的向导”。四是指肉体方面的满足及嗜好。五是指一个人的偏好或渴望,如你喜爱什么?

  平心而论,有关快乐的上述解释称不上定论。快乐作为人的一种感受,任何人都可凭自己的经验感悟对它说三道四。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快乐既然人人都想拥有,表明它客观存在,说明它具有区别于物质世界的共性特征。而且,由于上述快乐涵义的五层意思有的难以达成共识,人们自然就会从各个视角揣摩探究,比如从身体或生物的角度、哲学的角度以及心理学的角度。于是乎,围绕快乐的定义,包括该如何追求快乐,在人类历史上便经历曲折的认识过程。

  

  认识“快乐”

  

  一些哲学家早就把眼光集聚到快乐,并且毫不隐瞒地宣告所谓“快乐”实质上是人类的目标,而不是什么诸如美德、知识或信条一类理念的产物。为什么这样说?我们的先辈曾经提出的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和精神分析可为此作证。表面上,这样那样的主义充满了哲学味,学究气息很浓。其实稍加辨析不难知道,它们论说来论说去,归结到一点,都是为了阐明满足身体上的快乐很重要。

  诚然,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说,它们关于快乐的探讨在当时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即使到今天,指出快乐包含身体感觉的快感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不过话得说回来,上述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和精神分析对快乐的论述主要囿于身体,似乎只是快乐的冰山一角。若要触及快乐的本质,还得借助哲学和现代心理学的理论,这样我们才能对快乐的理解更深刻、更科学、更贴切。

  18世纪英国女作家奥斯汀(Jane Austen)曾经指出:“世界的这一半不知晓其另外一半的快乐。”这正好为哲学家的如下观点作了生动的诠释:“快乐”是一个内涵相当深奥的词汇。虽然一谈到快乐,人们习惯于把它看作是驱使行为的动力,然而这样认识并没有跳出简单的快乐理论的框框一那就是从身体生物的角度,把快乐视为类似于痛苦一类的别样感觉。可是,我们能这样认识快乐吗?不能。因为按此思路认识,既不能说明一个人在活动中快乐的真谛,也不能反映内心喜悦的那种真情实感。要知道,一个人一旦倘若真的陶醉于快乐,再鲜美可口的味道,再舒适的感觉也会相形见绌。

  亚里士多德指出,我们不能说我们在活动中获得的快乐是一种感觉——感觉大体上是通过别类活动获得的——更确切地说,是快乐导致活动的精彩无比,就像年轻人而不是老年人的活动才能充满无限的活力。而且,不管有些感觉是愉悦的或者是其他什么类型的,它们似乎均取决于人自己的欲望和牵挂。所以,快乐似乎更像一种意识,它在内心深处与满意或幸福格外亲密,而不是与心理实验中的外在因素刺激互为因果。

  快乐通常被认为出现在活动终结的时候。之所以会这样看,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缘于快乐实际上在推动当事人去参与,二是缘于每当想起活动时总隐约存在着冲突,从而使当事人不容易体验到快乐。

  不少经济哲学和社会哲学试图测试快乐,其原理是借助一种所谓的幸福计算法来权衡活动可能带来的快乐。但是真正的快乐显然与这样的测试方法相悖。虽然我们能粗略地比较和判断有关快乐的问题(今年的暑假比去年要快乐——这时天刚下过雨),但是人主观上似乎发自内心地抵触这种量化测试。这时的感受如同有人发问下列问题时的情境:你是否从艺术或音乐,以及从休闲或工作中获得快乐?此时此地,就快乐体验而言,问题立刻变得毫无价值。

  相比之下,心理学家对快乐的探讨更加贴近当事人的真实感受。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将快乐视作一种积极情绪或情感加以研究已得到普遍的认同。从情绪心理学的角度说,快乐是人类独特的体验,虽然它在动物中是否存在尚有争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如果从情绪体验的角度去研究,可让我们耳目一新、倍感亲切。

  快乐有时能用言语表达,比如满意、高兴、幸福、开心等尽可去描绘。但大多数时候,许多快乐者会发觉,自己无论用多么形象生动的词儿,也难以真切表达曾经体验到的那种快乐。快乐作为一种情感,语言有时完全是多余的,而面部表情、手舞足蹈,或者一个人静静地感受,或者如痴如醉投身所喜爱的活动中,将压倒一切。值得一提的是克森特米哈伊(MihalyCsikszentmihalyi)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畅快理论”以及之后其他学者的研究,为我们窥探快乐的理想境界是什么样子打开了一扇窗户。

  根据畅快理论,畅快这种状态常常跟活动联系在一起。文体娱乐不用说,读书、学习、工作、探险、研究等也不例外,投身这些活动会给参与者带来无法拒绝的快活。所谓畅快,是指一个人参与到好奇、感兴趣、充满积极情感的活动中时所体验到的那种喜悦、满意和痛快。尤其凭借自身能力克服面临的困难时,畅快便油然而生。这时,高度关注、全身心投入、时间失真,完全因自身的缘故而引发,哪怕周遭奖励非常诱人或有可能有很大的危险,快乐者也会无动于衷。

  

  如何才能快乐?

  

  快乐是如此地令人神往,我们如何才能拥有它?下面概要说几点,供大家参考。

  首先,快乐是主观的,不是靠外部恩赐的。虽然人有时受制于环境,饥饿时有东西填饱肚子、干渴时有水喝,会觉得很快乐。但是,人类作为文化动物,在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后,由生理性快乐发展来的心理性快乐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大家的共同追求。要知道,心理性快乐已经很大程度上摆脱感觉的束缚,而代之以人自身的主观感受为主导。当我们放眼观察前面提到的各种各样快乐,仔细回味自己曾经享受快乐的经历,便可明白,快乐的主动权就在自己手中。

  其次,快乐是一种体验,需要自己用心去感受。不要以为,只要条件具备,快乐就会不请自来。其实不然。如果说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摆在餐桌上,不懂得品尝、细嚼和消化,谈不上美食享受,那么相比之下,快乐就更加依赖情操、志趣的浇灌,更加离不开能力和信念的提升。安特里姆(Minna Antrim)有一句名言:“傻子囫囵吞下快乐,然后抱怨精神上消化不良。”升学、赚钱、旅游、团聚、读书等能否产生快乐,主要不在于结果如何,而在于其过程,即因为自身心理需要的缘故而产生的那种满足感。显然,这种满足感来自内心体验,需要感受和修养维系。

  再次,快乐与活动是孪生儿,只有亲自投身其中才算真正拥有。社会上有些人把快乐与不流汗水、只知道获取的享受划等号,这是极大的误解。快乐的体验不可能从天而降,必须通过知觉、经历、拼搏和亲身感受才能获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活动堪称催生快乐不可或缺的载体。现代条件下,活动方式多种多样。每个人虽然年龄、兴趣、爱好、特长、个性各不相同,但只要积极投身到喜欢和充满挑战的活动中,都可享受到无限的快乐。19世纪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白哲特(Walter Bagehot)说得好:“生活的最大快乐是做别人说你干不了的事情。”它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该如何追求快乐。(文章代码:1717)

  

  责任编辑 尹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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