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个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尽管公民的食品安全现在有了法律保障,但要保证食品安全,公众自身也需要负起责任。

  

  食品安全指的是什么?

  

  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的解释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食品安全是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概念。因此,食品安全提出的主要是对食品的质量要求,应当具备几个要素。一是食品具有营养价值:二是食品要有较好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三是食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的要求。

  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公布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也把食品安全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担保”。现在,世界各国在食品安全概念上基本达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从食品安全的共识上,这次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力图与国际接轨,列出了食品安全标准所涉及的内容,包括: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等。

  而且,这些内容的标准都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而且,所有的标准都要求统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一些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有了这些规定,消费者基本上有了辨别食品是否合格,是否安全的标准,在购买时也就有了尺度。而且在遇到了问题食品时也有了应对的武器。例如,如果你在超市或商场买了一瓶腐乳,吃了后拉肚子。你怀疑是腐乳的问题。这时,千万不能把腐乳一扔了事。而是要保存腐乳和购买发票,通过消协或自己请求食品监管部门对腐乳进行化验。如果腐乳不符合国家的种种食品卫生标准,哪怕是包装不合格、贮存时间过期、腐乳中有过量添加剂或不允许的添加物以及细菌超标,你都可以申请要求商家和厂家赔副食品价格10倍的金额。

  因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尽管也有消费者认为“假一罚十”的规定罚得太轻,没有对制假贩假的人罚他个倾家荡产,但这种法规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体现了立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原则,是一大进步。而未来,还要靠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来完善这一法律。

  

  名人广告不可靠

  

  新的食品安全法不仅提供了许多防范问题食品的信息,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出现问题后可以补偿的机会和方法,不仅可以让食品消费更为安全,而且出现了问题可以获得赔偿,并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食品消费中的广告引导问题。对此,食品安全法对公众的安全消费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今后的明星代言食品广告上了一道紧箍咒,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意义尤为重大。原因在于,很多消费者都是看了明星的广告,由明星的晕轮效应而带动消费者消费某种食品。有了做虚假广告要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就可以有效遏制明星不负责任的广告,从而减少很多消费者的盲目跟随行动。

  但是,食品消费的广告引导问题应当一分为二,即消费者和广告代言人、广告主的两面关系。就公众而言存在着盲从明星名人的行为方式。原因在于,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不同阶层,不同阶层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有很大的差异。社会地位高的人,包括拥有权力者、有话语权者以及有广泛知名度的人(如影视和体育明星),都会对公众的思维、言语和行为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这其中也包括饮食消费行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众自身不应具有判断力,也不意味着公众要全盘相信名人和明星代言的广告。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不仅对于其工作和生活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其食品消费也有重要意义。不盲从名人和明星广告的基础在于,需要懂得一些生活常识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以及怀疑和批判精神,这一切都可以概括为科学素养。如果具备基本的科学素养,公众自己就会判断一些食品是否安全,食品广告是否属实,名人明星的代言是否靠谱等等,从而避免盲目跟风,提高自己食品消费的安全度。

  不过,在广告影响公众的食品消费方面,又不得不严格制约名人和明星广告的作用。食品安全法规定个人(包括明星、名人)代理食品广告要负连带责任就是一种制约。尽管对此规定有许多明星愤愤不平,但其有利于广大消费者并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是有重要意义的。

  明星、名人,也即公民做广告有权利和责任两个方面。明星、名人当然有权利做广告,但是做广告还得承担责任。食品安全法关于明星代言广告的权利和责任最初的规定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后来,修改后通过的法律文本则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认定已经大大减少了明星和其他个人代言广告应当承担的责任,即担责的范围大大减少,从“食品安全标准责任”降低和减少到“虚假广告责任”。做出这样的改动是考虑了一个充分的理由,明星或其他代言者不可能担负起产品质量检查和认定的责任。所以,明星和其他代言人只需为“虚假广告”负连带责任,而虚假广告的认定则应当由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和法院来认定。

  做广告的权利和责任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不可能只要一面而剔除另一面。要求明星和名人对其所做的广告负责就既可以约束明星、名人的代言广告,也可以减少公众盲目跟着明星的广告引导来消费食品,从而确保公众的食品消费更为安全。

  

  选择自然和本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安全的一个最有争议的话题,而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此有了一些规则上的改进。本着不用、慎用、少用原则,明确规定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允许使用;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瘦肉精猪肉、敌敌畏泡火腿、三聚氰胺牛奶、苏丹红辣椒酱等事件,让不少人“谈剂色变”。一些食品专家认为,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但是,食品添加剂也像一把“双刃剑”,既可带给人们益处,也可能带来危害。正因为如此,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条款,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

  但是,是否是添加剂目录以内的物质就是安全的呢?理论上讲,食品加剂目录以内的物质是安全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人们吃下的是纯天然的食品,也远比那些添加了尽管是安全的添加剂要好得多。所以,有人提议,最好不要给食品加入添加剂,即使要加,也不要使用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应该使用生物提取的添加剂,以及使用最少量的添加剂。

  对于公众来说,吃本色食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以面粉为例,最好是选用那些没有添加增白剂的产品。是否在面粉中添加增白剂,一直是中国食品安全消费中的一个典型问题。

  中国在普通面粉中使用增白剂已有20多年,这是一种极具争议的面粉添加剂。反对使用方认为该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并以欧盟早已禁用为根据。支持使用方认为该添加剂被国际组织认可是无害的,且以美国可不限量使用为据反驳。两派之争旷日持久,裹挟了从民间到中央各部委,从企业到各路专家的各个层面。

  如果跳出利益之争,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上其实正如人们在生活中欣赏美人一样,是喜欢并爱恋经过整容的美女,还是真心迷恋和热爱天生丽质的美女。其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不过很多人是被整过容的食品迷住了。

  正如今天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和对事物的评价一样,追求本色、原色和自然才是最好,对食品的要求也应当是原色原味和自然的营养。这个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只有符合进化的自然本色,在外观上才是最美的,在功能上才是最好的,在本质上才是最优的,在营养上(就食品而言)才是上乘的。这也是为什么营养学家总是鼓励人们吃新鲜的、原色原味的食品的原因,甚至连烹调能避免就避免。因为一加热,食品中绝大多数有益于人体(营养和抗病)的酶就会被破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当然,食品卫生专家会告诉公众,凡是经过合法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都不会有害人体,因为这些添加剂经过了风险评估。例如,所有添加剂都要经过卫生学调查、毒理学试验、每日允许摄入量(ADI)确定、每日实际摄入量、执行生产和使用新食品添加剂审批手续等一系列过程。而在国际上,食品添加剂的审批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CCFA)在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的。

  尽管法定的食品添加剂无害,但是它们会不会对食品的自然属性造成影响,从而改变食品的营养本质呢?许多研究结果早就给出肯定的答案了。而且,有些食品加入了添加剂,也并不能让食品的色香味好到哪里去,甚至造成味道更不好。例如,面粉中加入增白剂会产生漂白味,因而让人们更怀念具有原色原味的和营养更好的粗面粉。

  在面对大量的化学添加剂进入人们的食品时,就连监管严格的发达国家也在担忧难以控制无以计数的添加剂。

  意识到这一点,过去把宇航员的人工合成食品吹嘘成完美食品榜样的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也以尊重科学和事实的态度改口说,人工制造的食品无论从色、香、味还是质来看,都让人无法接受。

  所以,当我们能吃上新鲜和自然的食品时,为何要容忍那么多的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进入我们的食品中呢?

  

  责任编辑 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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