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性污染事件何时了?

事件

  1月15日,广西龙江河出现重金属镉含量超标,26日污染水体进入下游柳江系统,27日柳江上游河段镉浓度超标达5倍。其实,与此类似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云南铬污染事件、黑龙江、内蒙古制药企业污染事件等,近些年频现报端。如此频发的重大公众性污染事件给我们以什么警示?

  镉是一种重金属物质,可经呼吸道或消化道进入人体。长期饮用镉污染的水或食用镉污染的食物可导致镉在体内蓄积,对肾脏造成损伤,还可导致骨质软化和周身疼痛。著名的公害病“痛痛病”就是由镉引起的。

  ——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经理马天杰

  宜州市环保部门1月15日就监测到了污染状况,1月18日河池方面才通报给下游的柳州。1月26日。公众对这一事件广泛知晓时,已是年后了。

  ——《中国青年报》

  严重质疑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机制。缘何事发多日才向社会通报?更质疑我们的环保部门缘何屡屡将事前监测变为事后监测?环保部门该对社会和公众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媒体人杨承新

  连日来,广西龙江河镉污染重大环境事件让网民感到步步惊心。但重污染之下,却冤无头,债无主。污染源陷入罗生门。不禁要问,镉污染之水岂能天上来?

  ——新华社广西频道微博

  广西镉污染让大家领教了什么是重金属污染灾难。偷排或泄漏几吨废水足以污染一个流域。有研究显示。在沿江河、近水源和风景地。中国至少有4956家高风险化工企业,且风险被严重低估。成为潜在的环境炸弹。

  ——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

  2008年就已经有类似事故在小范围发生,河池矿业安全不达标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为什么坐以待毙?突显了监督机制的薄弱和官员的极度不负责任!

  ——网友

  一些污染企业的大肆横行。既与地方政府的“保护”有关,同时。更源于一些监管体系的见利忘义、唯利是图。

  ——中国广播网

  要真正的让环保深入人心,必须加大对肇事企业的制裁力度。对于污染严重,屡次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绝不能罚款了之。该关闭的毫不手软。该淘汰的毫不留情,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专栏作者程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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