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盗墓

盗墓是一个古老的“职业”,盗墓者的产生几乎与墓葬的兴起是同步的。《庄子》、《吕氏春秋》等古籍中已经有关于盗墓技术的详尽记录。历史上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距今约3600年的商朝第一代王商汤冢,在距今约2700年的西周时期即被盗。到近代中国,盗墓行为蔚然成风,盗墓行为最烈、技术最为先进的地方首推洛阳与长沙。20世纪二三十年代,洛阳盗墓行径曾经震动世界。长沙的职业盗墓者被称为“土夫子”。据有关专家考察,长沙有些战国墓葬竟然“前后被盗过六次”。

  

  恐惧与墓葬

  

  对生命的追求和对死亡的恐惧,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于是,灵魂不灭的观念在对死亡的无限恐惧中产生了。正如恩格斯所言:“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结构,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便开始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

  在灵魂不灭观念的推动下,人们对死去的祖先除了感情上的牵挂之外,还热切期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过上美好的生活。于是,墓葬出现了,祭祀产生了。生者的房屋,演变为死者的墓室;生者的器具,也是死者的陪葬品;生者的奴仆,成为死者的殉葬;生者的牲畜,成为死者的祭祀。

  

  厚葬与盗墓

  

  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灵魂不灭观念的不断强化,导致人们对墓葬的日益重视。富有的奴隶主阶级已经不惜倾其所有营造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美好生活,厚葬之风由此盛行。商王朝的统治者生前穷奢极欲,死后则把自己的财富、奴隶都搬到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居所——“墓室”,殉葬的奴隶竟然有数以百计者!至于珠玉之类,则更是车载斗量了。到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高峰汉王朝时期,厚葬也达到了历史性的高峰。汉代皇帝将国家税收的三分之一用于修建自己的陵墓。黄巾军攻进长安城后,开掘汉武帝茂陵,动用数千人搬运陵中金银珠宝,历时数日,但“陵中之物不能减半”!至于国宝级的文物“金镂玉衣”,目前出土的就已经达到20套以上。

  厚葬之风的盛行和社会财富分配的巨大差距,直接导致盗墓这一古老的“职业”产生。

  

  盗墓者众

  

  泱泱中华,号称“礼仪之邦”,在墓葬、祭祀等方面亦是如此。中华大地上数以万计的陵墓,个个都是藏品丰富的“地下博物馆”。这些“地下博物馆”的藏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在全世界都排在了第一位。大批的盗墓者,是这些“地下博物馆”所造就的另一项世界纪录。由于盗墓的盛行,一代奸雄曹操在死后竟然设疑冢达七十二处之多。与此同时,封建政权以律令对盗墓行为加以管制。据王子今教授考证,禁止盗墓的法律,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记载,当时对于“奸人”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淮南子》说到刑法有“窃盗者刑”,“发墓者诛”的内容。《魏书》记载,北魏文成帝出巡,看到“有故冢毁废”,诏曰:“自今有穿毁坟陇者斩之!”这也是“穿毁”冢墓已经被法令严厉禁止的证明。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盗墓者多了,其“构成”也就日益复杂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对“地下博物馆”的丰富藏品垂涎不已。

  帝王将相以其身份和社会地位而居于“高级盗墓者”之列,由于他们能够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其盗墓“水平”也往往不是贩夫走卒之流所能比拟的。正如袁绍征讨曹操时所发布的檄文所述:“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檄文又具体指出曹操曾经亲自组织和指挥盗发梁孝王陵墓:“(曹)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这篇檄文的撰写者、建安七子之一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附曹操集团。曹操曾经对陈琳在文中侮辱其先祖表示不满,但对盗掘陵墓的批评却未曾提及,采取默认态度。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多王侯级盗墓者(如“鞭尸三百”的伍子胥),到西楚霸王项羽的“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焚烧秦始皇陵的“几把火”,到“乱臣贼子”董卓、吕布举兵发掘汉王室陵墓,到五代后梁节度使温韬发掘唐王朝的几乎所有皇陵,到伪齐皇帝刘豫盗掘北宋皇陵,到蒙古人将巩义宋陵“尽犁为墟”,到南宋六帝皇陵为奸僧杨琏真盗掘殆尽,再到孙殿英“国盗”清东陵,历朝历代的“高级盗墓者”俯拾皆是,不胜枚举。

  贩夫走卒之流的“低级盗墓者”,往往因其地位卑微而不为“正史”所记载。尽管《史记》中曾经记述,中山地方民间风行“掘冢”习俗。游侠“铸钱掘冢”的事迹,也受到司马迁的注意,但更多的史实和细节则终于被历史的尘埃所淹没。少数遗臭万年者,古有北魏时期的河东人张恩发掘商汤冢、黄巾军众多“农民战士”盗墓者,近有王绍义等盗掘清东陵。其他如晋王李克用陵、宋太祖赵匡胤山陵以及清朝皇陵中裕陵、东陵和崇陵的众多盗掘者,皆不为史载,遂不为人知也。

  

  盗墓与文物流失

  

  来自“地下博物馆”的众多文物重见天日之后,盗墓者往往通过不同途径将它们输送到市场上。千百年来,数目巨大、价值连城但具体数目和价值根本无法统计和估量的珍贵文物,从众多的“地下博物馆”流落到了民间。自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势力的纷纷进入和对我国文物的垂涎,使得众多文物先后流失海外。更有甚者,外国不法分子直接与盗墓者勾结,结成盗墓与盗卖这一完整的“流水线”。如长沙的职业盗墓者“土夫子”曾经结成团伙,划定盗掘“势力范围”,与中外古董商密切勾结,疯狂盗卖。著名的长沙子弹库楚帛书,就是1942年由长沙“土夫子”盗掘出土,后来又流失到国外的。

  据报道,在世界三大主要文物输出国中,希腊主要是以地面古建筑和雕塑文物输出为主,埃及的金字塔则历来是世界盗墓者的目标,而中国,“几乎拥有盗墓者在全球古墓中需要的所有东西”。陕西文物专家秦仲华认为,新疆罗布泊地区差不多给全球文物商提供了超过30%的古代干尸“货源”,河南和山西石窟的地上雕刻和陕西唐代古墓的地上石刻、石像更是海外文物市场抢手的高价品。对中国文物的掠夺和收藏,英、法、美、日、俄无疑是“名列前茅”的:法国吉美博物馆的中国瓷器最全,美国大都会博物馆的中国绘画藏量最多,而大英博物馆则以2万多件中国历代的珍稀文物自傲。据文物界最保守估计,至少有上百万件中国文物流落到世界上的47个国家。

  

  盗墓与考古文化

  

  历朝历代的盗墓者将“地下博物馆”中的众多文物盗掘出来,使之重现人世。而文物作为人类漫长历史中有限的实物遗存,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亘古以来人类生存、繁衍、斗争和发展的伟大历史。文物对于今人还原古人的社会生活有着无法替代的重大价值,其价值和对人类的启迪作用是永恒的。

  在考古学引入中国之后,这些来自珍稀文物的面世,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考古学的发展。甚至,一些盗墓者发明的盗墓器具如“洛阳铲”,后为考古工作者所借用。而文物考古的进展和一些珍贵典籍的出土,又极大地推动了文化的继承和传播。早在汉明帝时,符节令宋元就推测秦昭王与吕不韦陵墓随葬有秦始皇未焚经书,曾经请求发掘这两座陵墓。这种为追求随葬古籍而发冢的设想,反映盗墓的文化收益已经为人们所熟知。《竹书纪年》、《穆天子传》、《考工记》、《孝经》等重要文献,都是盗墓所得并有益于文化发现的例子。最富典型意义的例子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作品因盗墓而得到广泛传播。据《陈书》记载:陈朝征北军人在丹徒盗掘晋郗昙墓,“大获晋右将军王羲之书及诸名贤遗迹”。陈伯茂受赐这批文物,获益匪浅,“大工草隶,甚得右军之法”,使得草隶书法显著进步,是中国书法艺术史上的一段佳话。又据《新五代史》记载,温韬盗发唐太宗昭陵,“钟(繇)、王(羲之)纸墨,笔迹如新,(温)韬悉取之,遂传民间。”2006年6月16日,意大利考古学家利用一名涉嫌盗墓者所提供的线索,在罗马附近一处墓地发现了可能是欧洲已知最古老的墓葬壁画。2006年10月22日,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主席哈瓦斯宣布,在盗贼的“帮助”下,埃及考古学家在首都开罗以南的塞加拉金字塔群发掘出3名古埃及法老牙医的坟墓。

  

  盗墓之风死灰复燃

  

  新中国建立之后,党和国家政府对于“地下博物馆”的众多珍贵文物十分重视。1950年10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建立,1951年3月,前文中提到的盗掘清东陵的王绍义被遵化县人民政府依法处决。1961年3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文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破坏、损毁、盗窃文物和盗运文物的犯罪分子,依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但是,进入80年代以来,“要致富,去盗墓,一夜一个万元户”的无耻之辞不胫而走,据有关统计,全国每年被盗的古墓高达数万座,流失以及损毁文物的价值无法估量,故墓葬和文化遗址被破坏的景象可谓惨不忍睹。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甚至个别专业考古队员和文物管理人员“父子兵,齐上阵”,是当今盗墓者的“主导力量”。他们运用从铁锹、镐锄等原始盗墓工具,洛阳铲等专业盗墓工具,到金属探测器、遥感技术、红外探测器甚至大型挖掘机等现代化的“盗墓”器具,大肆盗掘古墓葬,窃取珍贵的地下文物。1990年7月,古长安城的澧镐遗址大量陶器被盗。事后的调查表明,这批盗墓者中的相当一部分曾经在考古队工作过,具有相当水平的探墓经验和发掘水平。有学者这样评价这伙盗墓者:“从他们留下在作案现场的214个探眼来看,其技术之精,速度之快,设备之良,即便是声名显赫的秦始皇陵钻探小分队的专业考古人员也叹为观止!”而在2005年年度十大考古项目评选中,入围的25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曾遭到人为盗掘;入选的十大项目中至少有5项存在盗掘,其中3项是因人为盗掘而进行的抢救性发掘。陕西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张建林说,碰上一处没被盗过的墓葬几率是千分之~,能碰上一处没有被盗过的墓葬群则是万分之一的幸运。

  [责任编辑 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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