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为何闯红灯?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但有人指出此现象绝非中国独有,在美国,集体闯红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中外行人”为何如此“敢于”闯红灯呢?除了制度设计、公共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这种现象的形成还有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仅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我们会发现闯红灯者什么样的心理秘密呢?

  为什么想闯红灯:动机

  有时人们会有这样的体会:要做的事情很多,有压力;为工作没做完,一天又过去了而忧虑;做事匆匆忙忙,力图用最少的时间办尽量多的事情;即使没有什么要紧事,走路也很快;看不惯那些慢条斯理、不紧不慢的人;遇到买东西排长队时,甚至宁愿不买;必须等待的时候,心急如焚。

  人们的这类行为被称为A型行为。A型行为是美国著名心脏病专家弗里德曼和罗森曼于20世纪50年代首次提出的一种人格特点或者说心理行为模式。他们发现许多冠心病人都表现出上述心理特点:时间匆忙感和紧迫感。相对缺乏这类特点的行为表现,被称为B型行为。调查研究表明,冠心病人中有很多是属于A型行为的人。

  但实际上,A型行为并非冠心病人特有的,有些人并未患病也表现出A型行为,只是程度不那么深。另外,在某种情境的诱发下,有些人偶尔也会表现出A型行为。总的来说,不同人的A型行为在程度和跨情境稳定性上具有差异性。但几乎所有人都会体验到A型行为中的时间匆忙感、紧迫感和不耐烦。

  A型行为与闯红灯有什么关系?闯红灯的心理动因之一就是人们A型行为的增多,尤其是其中的时间匆忙感和紧迫感。使人们在红灯面前不耐烦的因素有很多,就心理因素而言,时间匆忙感和紧迫感的增多是重要的驱动因素。

  人的心理是受社会文化影响的,现代社会人的心理受工业文化的影响最大。工业文化的特点是对速度的要求。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人们的心理也在发生变化。与时间赛跑是这种文化影响下的重要心理特征。伴随着人们越来越多感受到时间的匆忙感和紧迫感,人类行为也有越来越偏向A型行为的趋势。这就是人们闯红灯的重要心理动机之一。

  为什么敢闯红灯:缺惩罚和去个性化

  一旦人有了某种需要和动机,那么就有了表现出对应行为的可能。但是否会闯红灯,还要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社会文化、当时的情境、个人的行为习惯等。有两点事实给了这种动机付诸行动的机会:缺少惩罚和去个性化。

  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的研究表明:奖赏可以让行为频率增加,而惩罚使行为频率减少。很明显,有一点事实是:同样是违规行为,汽车闯红灯几乎都要被罚款扣分,行人却很少因为闯红灯而受罚。执法不严,有法不究降低了法律通过惩罚来抑制人们闯红灯行为的功能。

  人们因为受到处罚而降低自己违规行为的频率和可能性,在心理学中可称为直接学习。通过看到其他人受罚而自觉降低自己的违法可能,是一种间接学习。间接学习也称为观察学习,是另外一位行为主义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的概念。可见,有红灯而没有对闯红灯的严格惩罚,同时又缺少对这些个例的报道,使得人们没有学习到红灯对于行人的警示意义。

  用法律的制裁来威慑闯红灯行为还会遇到一些阻力。这主要源于众所周知的“法不责众”心理。这种心理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社会心理学家所称的“去个性化”心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身份,即关于自己是谁的认识,这意味着我们代表着自己。而在一个非正式的群体中,这种自我身份会丧失。无组织的群体变成了自我身份的遮羞布。于是,群体里的人感觉自己不需要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种非正式无组织聚集到一起的群体(比如,来自四面八方的互不认识的人群等候在斑马线前)所产生的责任会发生扩散乃至消失,源于里面每个个体失去了对自己身份的“识别”。因此,我们有时可以看到汹涌的人潮仗着人多而无所忌惮地横穿马路,甚至有时我们也是其中一分子。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法不责众心理造成执法困难,执法困难导致缺少惩罚,缺少惩罚让行人责任更加扩散而变得更加侥幸,最终使得行人“敢”于闯红灯。

  闯红灯现象的“传染”机制

  在大众层面,闯红灯这种行为在个体中形成后,将至少有两种传播方式:一个是横向的以从众心理为主的人际间“传染”;一个是纵向的以时间为导向的传承。

  从众,是指一个人在没有主见或者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参考大多数人做法的一种行为现象。回想我们前面谈到的闯红灯的诱因——时间匆忙感和紧迫感。并不是所有人的这类A型行为心理都很强,或者不是所有时候都想要“置红灯于不顾”。前文还谈到人们为什么敢闯红灯,其实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敢”的心理因素。对于这些在是否闯红灯的决定上徘徊的人,从众心理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一旦看到有其他人做出了“闯”的决定,他们就有可能跟从。不仅仅是在某次闯红灯的行为上存在从众,更加关键的是观念上的从众:把闯红灯看成是见惯不怪的事情,看成是社会大多数人都在做的事情。逐渐地,闯红灯就固化为一种习惯,成为常态。

  闯红灯行为还可以在代际间传播,或者说在社会层面上,随着时间推移,它依然延续存在。就好比一位网友说的那样:“一出世老爸就带我闯红灯啦!优良传统!!”人的行为是被社会文化所选择和传承的。我们可以把心理行为在文化上的进化和生物在自然环境中的进化进行类比,虽然它们之间的区别正在被科学家激烈地争辩。至少,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闯红灯行为:如果社会文化没有发生重大的改变,那么闯红灯行为会继续传承下去。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文化选择了这种行为,就好比自然进化选择了乌龟而不是恐龙一样。

  如何抑制闯红灯行为

  那么,我们如何改变文化环境,以减少闯红灯行为的传播?这个问题把我们的思考转移到如何打破行人闯红灯行为的形成和传播的心理模型。文化环境是个复杂的系统。举例说,心理学家知道中国的集体主义文化选择了“爱面子”这种区别于个体主义文化的行为,但是却很难精确指出究竟是中国文化里的哪些属性导致了这种认知和行为。同样地,对于闯红灯的行为,我们能做的是从当前最靠近问题核心的因素入手,来试图扭转这种行为的传播和传承。

  按照进化心理学的观点,“红灯”作为一种人为的产物,其表示的意义并没有办法马上在基因和生理、心理层面上实现进化和传承。不像蜘蛛和蛇这些人类的“老朋友”,很多人生来就害怕,因为古人了解了它们的可怕之处,进而经过世世代代的传承,把这种行为习惯保持了下来。“红灯”就像电一样,是现代才出现的新事物。就像小孩子需要家长十分留意和教导才能学会不碰电插座一样,“红灯”的交通警示意义也需要人们学习,因为人天生并不怕“红灯”。但就像前面讨论的那样,怕“红灯”的心理反应即便尚无法通过基因来传承,或许通过文化层面进行传承,也是有益和有效的。因此,依法对闯红灯行为进行惩罚是最基本的。然后,这些惩罚可以被观察学习,把“红灯”和恐惧联系起来。

  另外,人们本身守法意识的提升也有重要的作用。守法教育应该让每个人知道,法律法规就好比人的眼睛,会盯着每一个人。也就是说,法律法规的处罚会“识别”到每一个个体,使得去个性化不易于形成。

  当然,塑造不利于闯红灯行为的文化环境还包括个体层面上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时间管理技巧的提高等。比如,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尽量避免诱发A型行为;提高自己时间管理技能,尽可能降低时间匆忙感和紧迫感的强度和出现频率。

  大多数时刻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每当你感到紧迫时,都不要忘了,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与时间的赛跑从来都不是百米冲刺,而是漫长的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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