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藏军

藏军是人们平常习惯性的称谓,它的全称是西藏地方民族军。但中国藏军的确切定义应该是中国西藏地方民族代本军,简称中国藏军,也可称中国西藏地方军事武装部队。

  

  藏军的起源和发展

  

  藏军有两种含义,广义上讲,是指中国元朝以后历代驻扎西藏的军队;狭义上讲,专指清代西藏地方民族代本武装。而中国藏军主要是狭义上的概念。

  藏军曾是中国清朝国防武装的一部分,在1792年至1 846年之间是清朝政府的正规军。此外,藏军也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在1952年至1970年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还保留着藏军第九代本(团)编制。

  藏军有四个部分,古代藏王卫队、戍边部队、江孜教练部队、民兵乡土武装。这四种军事武装都有一个核心称谓——代本。代本为藏语音译,意为箭宫,后成为军官官职和部队建制名称。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设六人为代本,位居四品,每人统兵五百,合计三千人。民国时期,西藏地方政府扩军,而代本统兵建制,相当于一个团。

  最早的藏军是藏王卫队,可追溯到唐代文成公主卫队及松赞干布卫队。元朝、明朝、清朝中期,西藏军人主要是蒙、满、汉、回、鲜卑族等民族将士,是国家正规边防军人。藏族兵员主要从事驻守边关、后勤保障、呈递公文和随从侍卫等工作,并无单独建制。藏军发展过程为首长式军事组织、准军事组织、代本制军事组织。直至廓尔喀战役后,藏族军人才列入正规军编制。

  元代时忽必烈之子阔端派大将多达那波统领大军进藏后,忽必烈设立了元帅和统领之职,(藏语为“雅索赤巴”),元帅和统领都有卫队,军事元帅统领以大部落为中心,根据各中小部落特点,可组织骑兵和步兵,设指挥官茹钦(藏语为“措顶”)四名,元、明至清初期卫队分别担任藏王、驻藏大臣、达赖喇嘛、班禅及摄政噶伦警卫,军事指挥归驻军元帅,军械粮饷隶属中央调配。

  清朝乾隆十三年,乾隆皇帝根据西藏情况,废藏王制(第巴)设代本之职。在原有卫队之中增设一名代本,并规定了代本的职责和义务,代本为从四品级武官,职级品位相当于骁骑校。代本及其部队护卫驻藏大臣、达赖、班禅和噶伦并从事相关礼仪祭祀。这种护卫队又叫降觉马噶(汉人训练的部队),直至1950年10月前,仍可见这种装备的藏军,俗称为“土兵”或民兵。主要负责此项任务是藏军第一代本和藏军第六代本。

  而戍边部队则为阿玛马噶(母亲代本),系指清乾隆皇帝批准成立的正规部队。创建这支部队的人,是清乾隆的外侄福康安大学士(大将军)、兵部尚书。乾隆五十七年经过乾隆钦定,清军机处给予藏军编制定额、相关职责和任务。藏军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日喀则、定日、阿里地区的防务,镇守边关要隘,押解粮饷,呈递关文,协同清军执行军务等,分别隶属日喀则、拉萨游击都司指挥,直属军机处调配。主要负责此项任务的是藏军第二代本、第三代本、第四代本、第五代本、第七代本和第八代本。

  江孜教练部队是仲扎马噶(贵族子弟部队),系指江孜荚人筹办的西藏贵族子弟军事训练部训练的部队。1915年后,十三世达赖为推行新政,在英人柏尔的建议下筹办了江孜贵族子弟军事训练部,其训练出的学员大部分鳊入了藏军第九代本、第十代本、第十一代本、第十=代本、第十三代本、第十四代本、第十五代本、第十六代本和第十七代本。

  民兵乡土武装则指森巴军(系西藏阿里地区蒙古族部落一支系),原系清军蒙古八旗多罗郡王驻拉达克部队。1841年,经过阿里战争后,由于森巴人勇悍善战,这些军人被清政府赏赐给地方领主或土司头人当奴隶或护卫。因这部分人系森巴人后代,人们习惯称之为森巴军。森巴军人经过清政府多次精减后,解甲退役成为当地居民,因保留着屯兵习武之惯例,成为了土司或头人的家丁和护卫。这种军事组织可称为首长式的军事组织,它的特点是,平时住在家里,遏战争时统一由宗本下令编队参加作战,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民兵预备役组织。

  

  藏军是国家军队

  

  藏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国家军队的一部分,历史上藏军两度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首先,藏军曾是吃皇粮的国家戍边军队,有六条论据。

  一、代本级武官由皇帝任命,品级从四品,比汉官高半个品级,所有五品级官员均由清军机处报皇帝任命。藏军代本级军官着装显示,代本为从四品级武官,身穿黄缎子官服和马褂、腰间系缀银丝、金丝缎镶边的罩裙,头戴顶花翎官帽和玉翠垂耳的金耳环,脚着红色朝靴。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王朝中,代本能身着黄缎子宫服和马褂,说明朝庭对西藏的重视,换句话说,清朝是在加强对西藏主权的管理。二、汉藏军队统一由驻藏游击都司统辖,隶属中央驻西藏大臣指挥。三、虎玺调配西藏一切军队,驻藏大臣为中央理藩院、兵部官员,可遵旨发布令牌。四、军械统一由朝廷配备,教官和军事训练由皇帝亲自过问。五、粮饷由中央协饷,外遇或西藏遭重大变故,中央派员处理。六、外交事务概由中央处理。

  《英外交部秘密活动记录》1034号卷中记载:“张荫棠以达赖、班禅签制册封,番地驻扎军队,历代驻藏大臣奉旨从政,大学士福康安成立藏军,番兵由驻藏大臣操练。”这些事实证明,西藏历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迫使英国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作为中国清朝政府代表的张荫棠,驳斥英国谈判代表的目的很明确,藏军也是清军的一部分,是吃皇粮的国家戍边军队,所以清朝在对西藏的军事和政务管理上,不存在什么“宗主权”的问题,而是拥有绝对的主权。

  1904年11月16日慈禧太后生日那天,中国清朝政府向英方提出强烈抗议,慈禧太后宣谕:任何国家与西藏签订的条约,没有大清国加盖的印玺,一律无效。中国清朝政府为什么能挫败英国人的诡辩,其有力的证据就是,藏军是朝廷的戍边部队。

  藏军是国家军队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现代史上藏军曾经编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第八款规定,“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藏军着手改编,其实早在协议签订之前三个月,藏军第九代本就整编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

  1955年至1958年间中共中央军委和中国国防部先后授予四位藏军司令中将、少将军衔;有十名代本团长授大校、上校、中校军衔。1955年,藏军第9代本德格·格桑旺堆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最后一支代本团撤销是在1970年,它的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昌都警备区第九代本步兵团:这足以说明藏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藏军代本制部队于1792年完成组建,成立于清乾隆五十七年(1793年农历11月),撤消建制时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革”中期(1970年4月)。藏军从诞生到终结,前后共经历了清朝、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阶段,历时178年。中国藏军代本团建制,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曾有过编制,成为国防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是我国民族军史上跨度最大,经历时间最长的一支藏民族代本制军队。

  

  藏军的编制和贡献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了藏族正规军成立的编制条款。“以前,前后藏都没有正规军队,用时临时征调,不仅缺乏作战能力,并且造扰人民,为害很大。这次呈请大皇帝批准,成立三千名正规军队:前、后藏各驻一千名,江孜驻五百名,定日驻五百名,以上兵员由各主要地区征调。”

  代本的官衔品级,在清乾隆五十六年前均为世袭制,乾隆时期的兵部尚书福康安认为,这种靠名分和富贵来承袭官位,极不利于部队正规化建设。他建议,此次代本军的成立必须规范化、正规化。兵员定额、升迁制度、粮饷待遇必须按照清制定律来建军。这一奏请在《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中得到了体现。关于军官的职位,按照这次的编制,代本以下设十二个如本,每一如本管二百五十名兵员,如本以下设二十四名甲本,每一甲本管一百二十五名兵员,甲本以下设五名定本……以上人员由驻藏大臣和迭赖喇嘛挑选年轻有为者充任,并发给执照。

  代本出缺时,由如本中升补;如本出缺时,从甲本中升补,以下类推。贵族出身的军职人员,也要从定本、甲本中逐级提升,不得任意升迁。按照旧例,平民只能升任定本,不能上升,今后应依照其学识技能及战功逐级升迁,不得歧视。如有违犯军纪的事情发生,即予严惩。

  以前征调兵丁,不发粮饷武器,系由各兵丁自备,一旦用完,即行潜逃。今后每年每人应发粮食二石五斗,总共为七千五百石。上述粮食仅靠前、后藏的田赋收入不够支付,故以沙玛尔巴桑坚班、仲巴呼图克图的田产,以及丹津班珠尔之子目居索南班觉所呈缴的五个庄园,总共收入青稞三千一百七十石,作为补充。如还不够支付,即将沙玛尔巴桑坚班的什物尽行变卖,以补不足,这样每年就可收入青稞千五百石,用以发给各兵员应发的粮饷。

  另外,受征调的兵员由达赖喇嘛发给减免差役的执照,这样便可使各兵员知道对他们的照顾,以增进他们的战斗情绪。各代本因为已经有了达赖喇嘛拨给他们的庄园,就无需另发薪饷。各如本每年应发三十六两银子,各甲本二十两,各定本十四两八钱,总共两千六百两银子,由藏政府交给驻藏大臣,分春秋两季发给。兵员的粮饷也分春秋两季发给,由甲本和代本负责,不得短少。

  代本军是清军中的精锐部队。清朝代本军创建后,所配备的武器是相当精良的,这在冷兵器时代中的清军中也是不多见的。藏军有一半的军人使用火枪(装备有亨利一马梯尼、斯涅德等各种类型的线膛步枪。定本以上军官配有膛步枪,士兵十分之三使用弓箭,十分之:使用刀矛、藤牌),并配备了十四门新式武器“劈山大炮”。可见清朝政府对这支代本军相当重视,完全按照精锐部队来打造。

  藏军的各兵丁还要经常操演。每年操演军队所需之弹药,由噶厦派员携带驻藏大臣衙门之公文,前去工布地方制造,运至拉萨发给部队。按《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核定,编制三千一百六十:名藏军、三千四百五十名清军分驻拉萨、日喀则、江孜、定日。

  中国清代藏军共参加了五次抗击外夷的征战,分别是(1792年)平息尼泊尔骚乱、(1840年)收复阿里、(1841年)江浙宁波抗英、(1888年)隆吐山抗英、(1904年)江孜保卫战。这支民族代本清军部队,为保卫中华民族不被欺辱和反帝国主义侵略做出了贡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藏军编入了人民解放军序列,曾参加了对印反击作战。尽管藏军在1959年参加了叛乱,但它曾是国家边防部队,担负过西南边疆“镇边抚乱”的任务,这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史学上将藏军定性为殖民主义豢养下的农奴主迫害奴役西藏劳动人民的反动工具。这一说法是不全面的。

  

  [责任编辑]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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