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与禁忌

各族民间认为植物同动物一样是有灵魂的。

  

  植物禁忌的由来

  

  先秦时就有一种司木之神,名曰“句芒”,为古代的树神。“夸父逐日”弃杖化为“邓林”,也是桃林有灵的记载。许多植物被奉为图腾来崇拜,进入到神树的层次,如竹、柏、桃等。《诚斋杂记》说,汉武帝时有竹王祠。《中华全国风俗志》说,苗族人也尊奉竹王,称其为“白天帝王”。《海州民俗志》载:“到处都有祇林树。海州地方,特别是定云台山区,凡是年龄古老、造型奇特的树,都被视为神树,都有一套完整的神话传说,仙人槐、美人松、小盘龙、祇林银杏等到处都有。单株的是英雄,双株的不是姐妹就是夫妻,都能投影显灵,平时人们不敢在这些树上攀树摘叶。每逢过年过节,人们都要到这些神树前烧香烧纸,叩拜祈祷。”《北大民俗通讯》第十期介绍仡佬族的神树崇拜:“寨子附近一棵或几棵很大的树即树神,遇凶有疾者去敬,求其保佑,无子者求子。群众认为既是风景树、护寨树,也是神树,不能砍,不能撞伤。传说,解放前寨边水井下面有棵很大的神树,树枝和树根有百多丈长,与对门一棵树串联在一起保护村寨。附近姓黄的土司怕仡家有神树保护起来难以统治,便派来8个木匠来砍,头天砍了第二天又长起来;再砍再长。后来用黑狗血泼树,才砍倒。树倒后,8个木匠也死了,现在寨边还有两棵大神树,有人去敬祭。一棵生在水井边,前些年倒了,还有一小半树未断,还活着,把路拦住了,谁也不敢砍动一丝一毫,只好绕道走路。”

  对被神化的植物,从古至今,以敬祭活动表示崇拜者不多,主要以敬畏的形式表示崇拜,其内容便为禁忌折伤或砍伐。《礼记•月令》记载,孟春之月,禁止伐一切树木;季春之月,“毋伐桑柘”;孟夏之月,“毋伐大树”。很明显,这些禁伐并不是出于防止偷盗或其他目的,完全是出于迷信,认为树木有神灵,违反禁忌会触怒树神而受到报复。《后汉书》引注《魏志》说,曹操要盖宫殿,便砍伐了一种叫作“濯龙”的神树,而这棵树被砍伐的时候像人一样流了很多血。没几天,曹操便得病而死。如此立竿见影,谁能不恐惧呢?西南汉族一些地区仍有“祭龙树”、“祭龙林”的习俗,人们不仅不能砍伐龙树,而且平时也不能走近龙林;不能在龙林里放牧;龙林里的树、花草、土石都不能随便乱动,否则,便认为是冒犯了树神,会遭致不幸。这类禁忌皆是原始植物崇拜的孑遗。

  动物禁忌主要是由动物本身的“反常”行为引起的,而植物无外在的行为举动,但其出现的异常现象,亦被视为吉凶的先兆。如竹子和铁树开花,人们以为是灾难之兆,俗有“竹子开花,人畜搬家”、“竹子开花,亡人破家”、“铁树开花,人亡财瞎”之说。因竹子靠地下茎无性繁殖,惟临枯死或水旱虫害肆虐时才开花,铁树是常年不开花的,故以其开花为怪异,与人间灾祸相联系,视为不祥。植物开花一般在春季,如果在冬季雪天里开花,便是属于“异常”状态。人们往往以为这是不祥之兆,谓之“果木冬花兆荒年”,或以为兆示家运、世运衰败。人们对于植物的恶兆的认识是建立在奇异基础之上的,不应该出现的现象事实上的出现,必为不祥,这实质上是人们对自然界中奇异现象的一种观念、理解和认识。在海南岛、云南等地,刺竹、藤竹每年必开花,实属正常现象,所以当地就无此俗信,亦无此忌讳。

  

  被禁忌的植物

  

  在植物界,更多能激发人们联想的是植物的年轮、枯死及名称。因此,植物禁忌主要依赖于它们生长的环境。被禁忌的植物,除了那些名称与不吉词语谐音的外,大部分为古老的、或庙旁、村后、坟茔的树木以及被人们崇拜的或视作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植物。

  自从先民发明养蚕缫丝以来,桑树便与人们生活发生极为密切的联系。桑树能为人类提供衣履冠带之利,能创造其他树种不能创造的巨大效益,这些特殊性能在古人看来都是上天赋予的,具有特殊禀赋的桑树因此就被视为一种非同凡品的神树。

  人们对桑树的禁忌既在于其神圣,又是因“桑”与“丧”同音,容易让人联想死人之事。《礼记•士丧礼》郑注:“桑之言丧也。”所以人们对桑树多有所忌讳。《史记•商本纪》载,商朝突然有桑树和谷树在朝廷里生长出来,一夜之间就长得很粗。桑树固然不祥,谷树也是桑树的一种,用来做棺材,所以商王很害怕。《议书•息夫躬传》载,息夫躬从同乡那里学来巫术,晚上披散头发,手持桑杖对着北斗星诅咒仇人。又《洛阳伽蓝记》载:洛阳城内有愿会寺,“佛堂前生桑树一株,直上五尺,枝条横绕,柯叶旁布,形如羽盖。复高五尺,又然。凡为五重,每重叶椹各异,京师道俗谓之神桑。观者成市,施者甚众。帝闻而恶之,以为惑众,命给事中黄门侍郎元纪伐之。其日云雾晦冥,下斧之处血流至地,见者莫不悲泣。”《搜神记》载,鲍瑷家经常有人病死,家境贫寒,便请术士占卜。术士说,这是因为其室东北有一棵大桑树所致。

  过去南方农村的村寨口多有一棵高大的古树,俗以树上住着本村的守护神。路经树底,需肃静,不能说污秽之语,不可撒尿,不能有任何猥亵性的举动,以免有冒犯神灵之嫌。村寨周围的其他古树也严禁砍伐。民间以为任何事物一旦年代久远就会“成精”,所以常以为老槐树、老樟树、老榆树、老柳树中有精灵鬼魅,绝对不能砍伐。传说山东长岛在伐一棵古槐树时,锯得树木流血,而且还祸及周围人丧命;海阳等地也有古银杏树流血的传说。这又给植物附加了人的机能,认为树木与人一样,为血肉之躯,是有知觉有意识的,绝不能待之以不仁。

  不仅高大古老的树木禁忌砍伐,矮小的丛草也不能随意取用。旧时中原一带,民间俗以为草丛是鬼的藏身之所,因此忌讳割坟上草。河南、湖北一带忌讳烧用铺床草,因为死人身下铺的草才烧掉,故以为不吉。葱有象征男阳的意义,故民间忌讳结婚办喜事时用葱,否则,俗以为会衰耗元气。台湾一带,忌烧香蕉叶,据说香蕉结实很多,如果滥加烧化会绝嗣,至少是子嗣不会繁荣。

  由于相信草木与鬼神有着某种密切关系,所以汉代以来便流传着一种习俗,即在坟地植树以安慰死者的魂魄。至于种植何种树木,则有所禁忌。汉族一些地区不许在坟前栽种棕树,因“棕”与“终”同音,以为违禁就会使墓主家族断子绝孙。墓地要栽种生命力强、四季常青的松、柏之类的树木。人们相信,坟地树木的荣枯反映着亡灵魂魄的安否,同时也象征着死者家族子孙繁盛,后继有人。

  

  与植物相关的禁忌

  

  受植物有灵观念的影响,伐木被视为危险的职业,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树神的报复。汉族自古伐木以时,孟子曰:“斧斤以时入山林”;《礼记》云:“孟春之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可见,伐木之禁忌由来已久。林场工人在山上伐木时,如果斧头掉了,绝对不能说“掉头”,要说“出山”了,此为化凶为吉的双关语,一是说斧柄从斧头中出来了;二是说伐木的人能平安出山。当大树被砍断或锯断后还没倒时,最忌人跑动,否则,被树神听见了脚步声,树便朝人跑的方向倒去,会砸伤人。此禁忌可能产生于伐木工人的经验之中。

  东北的大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是我国主要木材生产区,当地的伐木者俗称“木把”,旧俗木把们十分敬畏和崇拜山神,认为山林被山神主宰。有趣的是,身居密林的山神爷既无庙宇,也没有偶像,一般是用3块木板或石头在伐木营地附近垒个小屋,若找不到木板、石块,便可用斧头在大树上砍个“企”形图案,以作为山神庙和山神爷。据说,3块石头中正中一位是虎神,祭祀它便不会遇上猛虎;左右两块,一个是五道神,一个是土地爷,祭祀它们则可消灾解难。木把还有砍“开山树”以占卜祸福的风俗。每年除夕之前,先选好一棵树身周正、树心结实不朽、伐了能顺山倒的大红松作为开山树,于除夕之日派人先砍得差不多后,正月初一,木把们吃过早饭后,先祭拜山神,然后聚集到开山树前。仪式开始,由掌柜祷告一番,抡斧砍几下,随着“吱——轰”一声巨响,开山树果然顺山倒了,既没有被周围的树木挂挡而倒不下来,又没有“飞棒”伤人。于是,木把们便认为这一年可以平平安安的了。

  历史悠悠,木把风俗传承至今,东北伐木虽然已经实现了机械化,伤亡事故大大减少,但作为风俗的传统影响,人们还是恪守着种种禁忌规矩,每一个规矩都包含着一个历史悠久的传说:不砍伐刻了山神庙记号的大树;不坐未烧完的木材上,说那是火神爷的脑袋;早晨起来后也不准说早上做了什么梦;吃饭端碗时不许把大拇指放在碗沿上;也不坐被视为山神爷位子的树墩等。

  使用树木也有禁忌。汉族有榆木不作棺的俗禁,一说是因为榆木材质坚硬、条理不顺,有“榆木疙瘩不开窍”的俗语流传,恐下辈小孩不知理、不聪明。故棺木多以纹路顺直的杉木为主,亦有利劈刨。另一说是由于榆叶、榆皮可食,易遭虫蛀,所以民间一般不用此做棺寿材。福建渔民忌用白桦造屋及做木排之舵,忌用雷电击断的树木制造家具。

  对植物的禁忌远没有动物禁忌丰富,说明人们对植物的信仰次于动物信仰,这与人类古代采集生活的单纯特点有关。人类生产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不论是在农耕民族还是在游牧民族,采集仅仅为生活的点缀,变得无足轻重,这样,植物的神秘感变得淡漠起来,植物禁忌也就稀少。而且,植物往往要依托所植的场所方能获得禁忌意义,如人们不能任意砍伐庙堂边、墓地的树木等等。至于古而成精的说法,那并不局限于植物,所有的与人类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生物皆如此。

  

  【责任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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