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患者不必做的45种检查和治疗

近日,一则新闻报道称,国内医学检查胸透使用率为61%,英国的使用率仅为0.2%,中国的胸透使用率超过英国300倍。由于胸透的放射线可致部分机体细胞受损,很容易诱发癌症,为此,美日等发达国家已淘汰胸透。国内专家也认为,胸透不应该成为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胸透其实是过度诊疗的一部分。现在,美国9大医学组织,包括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过敏、哮喘和免疫学研究院(AAAAI)、美国家庭医师学会(AAFP)、美国医师学会(ACP)、美国放射学会(ACR)、美国胃肠病协会(AGA)、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美国肾脏病学会(ASN)和美国核心脏病学学会(ASNC)联合发布公告,提出了对一般患者不必进行45种过度医疗。世界卫生组织也认同这样的观点。

  放射学诊治

  美国放射学会提出,不要轻易对就诊者进行X线检查,尤其不要进行下列5种检查:

  (1)禁止对无合并症的头痛患者进行影像学检查。

  (2)禁止对无中、高度危险因素的可疑肺栓塞患者进行影像学检查。

  (3)经病史或体检找不到特殊病因的门诊患者,避免在入院或术前对其进行胸部X线检查,疑诊急性心肺疾病或有慢性稳定性心肺疾病病史且近6个月内未接受胸片检查的70岁以上患者除外。

  (4)可疑阑尾炎儿童患者应首选超声检查,只有在超声检查后仍不明确,才考虑进行CT检查。

  (5)禁止对无关紧要的附件囊肿进行影像学随访检查。

  核心脏病学诊治

  美国核心脏病学学会提出,应避免下列5项诊治:

  (1)除非存在高危因素,禁止对无心脏症状的患者进行心脏负荷影像学检查或冠脉造影。

  (2)禁止对低危患者进行心脏影像学检查。

  (3)对无症状患者,禁止将放射性核素检查作为常规随访的一部分。

  (4)对低、中度风险非心脏手术的患者,禁止在术前进行心脏影像学检查。

  (5)在心脏影像学检查中应尽可能减少射线暴露,例如,当获益相对有限时应不行此类检查。

  肿瘤学诊治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提出,应避免下列5项诊治:

  (1)具有以下特征的实体瘤患者应不予抗肿瘤治疗:体能状态较差、从之前循证治疗中无获益、不具备临床试验资格以及无强烈证据支持进一步抗肿瘤治疗的临床价值。

  (2)在对转移风险较低的早期前列腺癌进行分期时,禁止对患者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CT或放射性核素骨扫描。

  (3)在对转移风险较低的早期乳腺癌进行分期时,禁止对患者应用PET、CT或放射性核素骨扫描。

  (4)对已行乳腺癌根治治疗的无症状患者,禁止监测生物标志物或进行PET、CT或放射性核素骨扫描。

  (5)对于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风险小于20%的患者,禁用白细胞刺激因子进行一级预防。

  胃肠病学诊治

  美国胃肠病学会提出,应注意和避免下列5项诊治:

  (1)胃食管反流病患者接受药物治疗时,若长期应用抑酸药物(质子泵抑制剂或H2受体拮抗剂),必须滴定至可达到治疗目标的最低有效剂量。

  (2)一般风险人群接受高质量结肠镜检查后,禁止在10年内重复对其筛查结直肠癌。

  (3)初次高质量结肠镜检查时存在1~2个小的(<1cm)腺瘤型息肉、无高度不典型增生且经内镜已完全摘除的患者,至少5年内不要对其再次进行结肠镜检查。

  (4)诊断为巴雷特食管(柱状腺上皮取代正常鳞状上皮的一种生化状态,为食管腺癌发生中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的患者,若经再次内镜检查且病理活检证实不存在不典型增生时,至少在3年内禁止对其进行随访监测。

  (5)对于功能性腹痛综合征患者,除非临床体检或症状出现较大变化,禁止再次进行CT扫描。

  内科学诊治

  美国医师学会提出,应避免下列5项诊治:

  (1)对于仅晕厥但无癫痫发作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的患者,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的可能性极低,脑影像学检查不能改善预后,因此禁用。

  (2)对于低危的无症状冠心病患者,禁止进行心脏负荷试验。

  (3)对非特异性背痛患者禁止进行影像学检查。

  (4)对于静脉血栓栓塞风险较低的患者,禁止用影像学检查作为初始检查手段,应先检测高敏D二聚体。

  (5)当对胸腔病理检查结果无疑问时,禁止对患者术前进行X光检查。

  心脏病学诊治

  美国心脏病学会提出,应避免下列5项诊治:

  (1)对于因心脏病发作接受经皮冠脉介入治疗的患者,与心脏病发作无关的血管不必置入支架。

  (2)在心脏病患者无症状或不存在糖尿病或外周动脉疾病等高危因素时,禁止对患者进行心脏影像学检查,尤其是负荷试验或高级无创影像学检查。

  (3)在体征或症状无变化的心脏病患者中,心脏影像学检查,尤其是负荷试验或高级无创影像学检查不能作为每年的常规检查手段。

  (4)在进行与心脏病无关的低危手术前,禁止对患者进行心脏影像学检查,尤其是负荷试验或高级无创影像学检查。

  (5)对于体征或症状无变化的轻度心脏瓣膜病患者,超声心动图不能作为常规随访检查手段。

  过敏、哮喘和免疫学诊治

  美国过敏、哮喘和免疫学研究院提出,应避免下列5项诊治:

  (1)在评估是否过敏时,禁止对就诊者进行未经确证的诊断性试验,例如免疫球蛋白G(IgG)检测或滥用免疫球蛋白E(IgE)电泳试验。

  (2)在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鼻窦炎时,禁止对患者做鼻窦CT或滥用抗生素;若决定用药,则大多数应首选阿莫西林。

  (3)禁止对慢性荨麻疹常规进行诊断性试验,例如针对吸入物或食品开展皮肤或血清特异性免疫球蛋白E(IgE)检查。

  (4)除非接种疫苗后抗原特异性免疫球蛋白(Ig)抗体产生受损,禁止给予免疫球蛋白替代治疗预防感染。此外,选择性免疫球蛋白A(IgA)缺乏并非注射免疫球蛋白的指征。

  (5)在未检测肺活量的情况下,不得诊断或治疗哮喘。

  家庭医学诊治

  美国家庭医师学会提出,应禁止下列5项诊治:

  (1)除非存在严重或进展性神经系统缺陷或临床怀疑存在严重的合并症如骨髓炎等情况时,禁止对背痛患者在头6周内进行脊柱影像学检查。

  (2)除非症状持续≥7天或症状在首次改善后加重,禁止为急性轻中度鼻窦炎患者给予常规处方抗生素。

  (3)在年龄小于65岁的女性或年龄小于70岁的男性中,若无危险因素,禁止对其采用双能量X线吸收法筛查骨质疏松。

  (4)禁止对无症状低危人群每年常规进行心电图或其他心脏检查。

  (5)禁止对非肿瘤性疾病患者进行子宫切除术,禁止对年龄小于21岁的女性开展宫颈涂片检查。

  肾脏病学诊治

  美国肾脏病学会提出,应禁止下面5项诊冶:

  (1)对于寿命有限且无癌症症状或体征的透析患者,禁止常规进行肿瘤筛查。

  (2)在无贫血症状、血红蛋白水平≥10g/dl的慢性肾脏病患者中,禁止对其给予促红细胞生成药物治疗。

  (3)对高血压、心衰或慢性肾脏病患者应避免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

  (4)在未咨询肾内科医生的前提下,禁止在Ⅲ、Ⅳ期慢性肾脏病患者体内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

  (5)在患者及其家庭与医生之间未共同做治疗决策的情况下,禁止开始长期透析治疗。

  【责任编辑】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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