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皇粮的滋味

中国的官吏,很早便有皇粮可吃。

  挣粮食的官员

  春秋战国时,秦国官员的收入主要是实物,按官职大小配给粮食,作为工资。一年领取皇粮100石以上的为“有秩吏”,已进入干部序列;能挣到600石以上者,则属于“显大夫”,相当于现在的高干了。当时要了解干部的级别,办法十分简单,只要看看该人吃多少皇粮就行了。低级官吏的年薪不过50石,高的可达千石。

  商鞅变法后,在秦国想要做个小官并不难,只要作战玩儿命即可,“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明码实价,老少咸宜。其时秦军作战十分凶悍,令六国闻风丧胆,当与这套规定有关。

  秦汉年间,中国北方的主要农作物是粟,即谷子,因而支付官员的粮食也以此为基准。可百姓交纳的皇粮可是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为了统一工资标准,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明确各种粮食折合成粟的比例,省得官员攀比。《秦律·仓律》中便规定,稻禾1石,可以抵顶粟20斗;大豆、小豆和麻籽,“十五斗为一石。”由此可见,当时的稻谷还是挺金贵的,小杂粮却不怎么吃香,和现在的行情不同。

  谷子外面有壳,必须经过舂簸去皮才能食用,一般来说1斤谷子能加工出6两小米。据专家考证,秦时1石合100升,1升约合342.5克。据此计算,50石之官所得俸禄为小米1712.5千克,供养5口之家颇为紧张,而1个千石高官每年可得小米34250千克,日子就相当滋润了。说来也有意思,新中国刚成立时流行的“供给制”和最早的工资标准,也是以小米作为计量单位的。如1950年政务院颁发的中央政府工资实行标准,便分为25个等级,最高月薪为1700千克小米,最低60千克,相差28.33倍,比秦代官员收入差距还高些。不过,这包括了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而过去这些人是不能算官的。

  漕运来的皇粮

  唐朝初年文武官员工资中也有禄米一项,从正一品的一年700石,到从九品的30石。仅供养百官,朝廷一年就需要粮食501500多斛。这只是贞观初期的数字。当时唐太宗对官员编制控制很严,据杜佑的《通典》记载:“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员,六百四十有二而已”,因此供养这些人的花销还不算大。此后,官员数量出现了持续增长势头,到了唐中宗时,更是全然没了规矩。

  唐中宗李显是个倒霉蛋儿,刚当皇帝一年便被母后武

  则天给废了,战战兢兢又熬了20年才再度上台,于是便可劲儿瞎造,好把耽误的美好生活补回来。瞎造的表现之一便是随意封官。他曾经一年封了2000多名员外官,景龙三年(709年)的一个月中便任命了7个宰相。这些官员多到在衙门连个板凳都没有,故时人谓之“三无坐处”。“三无”指的就是宰相、御史和员外官。员外官虽然没事可干,但俸禄却不能少,这便有些麻烦了。

  唐代关中产粮已不敷首都长安消费,需要从江淮调运解决。当时隋唐大运河的中心定在洛阳,就是为了运输粮食供应都城。但是从洛阳再到长安,漕运要经过三门峡,河水湍急,事故频发,转输十分艰难。隋唐两代,皇帝经常要带着朝廷官员跑到洛阳办公,其实就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名曰“就食”。景龙三年关中大旱,眼见得编内编外官员马上就要无粮可吃,有人遂向李显建议,依照成例迁至洛阳办公。李显感到忒没面子,气哼哼地说了一句话:“岂有逐粮天子乎?”打死也不去。亏得中宗没过两年就薨了,继位的玄宗李隆基一方面裁汰冗员,一方面整治漕运,这才保证了皇粮的供应。

  清朝的皇家老米

  吃皇粮人数最多的大概要算清朝。除了文武官员外,北京城里的八旗子弟,无论当不当兵,做不做事,都能领一份钱粮,俗称“铁杆庄稼”。京城旗人多的时候有60多万,为了供养这众多人口,朝廷在北京东城建了13座大粮仓。专门储存从南方运来的米粮,如今这些粮仓虽然不复存在,但名称却还保留着,包括禄米仓、南新仓、北新仓、海运仓等。

  吃皇粮的闲人多了,正经干事的俸禄自然就少了。清朝京官,一品年俸不过白银180两,二品155两,最低的九品只有35两。每两俸银同时配给俸米一斛。到了咸丰光绪年间,国库吃紧,京官工资还要打8折,日子更加清苦。好在只要人在官场,办法总是会有的。

  清代中期有一官员名叫张集馨,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被任命为陕西督粮道,负责征收皇粮供应军队,一年要收米豆麦20万石,发放19万多石,结余归己。陕西粮道是全国著名的肥缺,据说一年有三四十万两银子的进项。不过,张集馨的亲身体会是只有6万多两,而且还有许多固定开销。

  其中,要给官员送礼:“驻军将军三节两寿(即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以及官员和夫人的生日),粮道每次送银八百两,有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二百两,水礼四色。八旗协领八员,每节每员送银二十两,上白米四石。将军、都统又荐家人在仓,或挂名在署,按节分账。抚台分四季送,每季一千三百两,节寿单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制台按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差家人赴兰州呈送。”此外,来往西安的官员的吃饭、听戏费用,馈送的盘缠,都要由粮道负责,一次大约200两银子。

  张集馨送礼名单上的官员,既有将军、都统等军队领导也有陕西巡抚(抚台)和陕甘总督(制台)等行政上司,这些人收受的礼金,属合法收入,不必担心受到查处。当时的陕甘总督,就是林则徐。看来只要官做得够大,各种皇粮都会有的,是不是肥缺并不重要。

  清朝官仓的稻谷长期存放之后,颜色转黄,米质变糟,这便是“老米”。虽然属于变质食品,但管仓者照样发放:白给的东西,爱要不要。因此,老米原先只是没钱人家才吃,毕竟聊胜于无。后来,有人研究发现,具有皇家特色的老米通过长年存放,去了油性,既开胃又爽口,比新米还要好吃。此“老米优越论”一出,迅速得到响应,就连皇上都把老米摆上了餐桌。光绪七年元宵节那天,万岁爷1天3顿饭,顿顿都有“老米膳、老米溪膳”。由于最高当局倡导,老米顿时身价百倍,一些粮行还专门向贫困八旗人家收购还未到期的米券,到期后到官仓领取老米再转售给那些慕名求购者,售价比新米还要高。

  大清国一完,老米也跟着掉价,虽然还有遗老遗少留恋这一口儿,但一般人家是不再问津了。离开皇粮,起码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谷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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