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志愿者

2006年8月28日,北京奥组委正式启动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在整个北京甚至全国范围的青年人中间掀起了一股积极申请参与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的浪潮。根据北京奥组委的估计,北京奥运会大约需要7万名赛会志愿者,残奥会大约需要3万名赛会志愿者。这里,所有关心北京奥运会的国人,都会对“赛会志愿者”这个词的具体内涵觉得既熟悉又陌生。其实赛会志愿者是志愿者的一种,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志愿者吧。

  

  何谓志愿者?

  

  志愿者(Volunteers)一词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是指不受个人私益的驱使、不受法律的强制,而是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才智,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体或人群。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而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将“义工”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助人为乐精神与志愿者精神就有众多相通之处。一般而言,志愿者所提供的志愿服务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这四大特征。

  志愿者一般分为专业志愿者与非专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是指开展工作需要一定专门技能或资格的志愿者;非专业志愿者是指开展工作没有特殊技能和资格要求的志愿者。譬如,奥运会的专业志愿者就集中于竞赛、医疗、技术、语言服务等需要特殊工作技能的岗位上。从范围上看,志愿者所从事的志愿服务则既包括地方和国家范围内的志愿者行为,也包括跨越国境的双边的和国际的志愿者项目,此外,志愿者的身影也经常出现在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活动中。

  不管是专业志愿者还是非专业志愿者,都需要服从志愿活动组织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如北京奥运会的赛会志愿者就由北京奥组委组织招募,并为志愿者制作奥运会身份证件,奥运会前期和期间这些志愿者必须遵守各项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完成相应的培训,服从组织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指挥和调配,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在奥组委指定的时间和岗位工作,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志愿者的源流发展

  

  在西方发达国家,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源远流长。最初的志愿者出现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中。当时的英国政府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而为逃避宗教迫害从欧洲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们,为了克服面临的困难,相互之间互助互爱,逐渐养成了志愿帮助他人的互助精神。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各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这些社会福利方案,除了要有大批具有职业献身精神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外,更需要动员和征募大量的志愿者投身于有关的各项服务工作之中。于是,志愿服务逐渐也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鼓励。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扩大成为一种由政府或私人社团所举办的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者的服务重心不仅在于调整被救助者的社会关系和改善他们的社会生活,更在于调整整个社会结构。当前,国外志愿者从事的志愿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专项性的志愿服务工作、专业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公益性的志愿服务工作、社区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并且志愿服务意识已经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

  1985年,联合国代表大会把每年的12月5日规定为国际志愿者日,众多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工作。1997年11月20日,第52届联合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23个国家提交的52/17号提案,决定把2001年确定为国际志愿者年。

  在中国,尽管志愿精神源远流长,但志愿者与志愿服务都还是新近兴起的名词。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这是中国当时唯一专门从事志愿服务事业的全国性非盈利社会组织。自此之后,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由于这仅仅是在知识阶层或年轻人中组织的活动,所以其社会影响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使“志愿者”这个词在媒体及百姓中广为传扬的是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相信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行,中国志愿者的规模会进一步扩大,中国的志愿事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志愿精神让世界更美好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1年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曾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确实,可以说,志愿者所从事的志愿活动的益处是多方面的。

  其一,志愿者身上所显现出来的奉献精神、服务精神体现了人类互助合作的精髓,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动力。这是因为,一方面志愿者通过志愿活动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巨大的社会暖流;另一方面志愿者的工作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少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其二,志愿者所从事的活动不仅是助人的事业,更是助己的工作。因为对志愿者个人而言,通过参与志愿活动,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可以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志愿活动也可以丰富志愿者自身的生活体验;此外,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的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更可以培养自己的组织能力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

  

  志愿精神需要理解和保护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志愿者的良好愿望与志愿精神的最佳呈现是需要靠具体行动来保证的。因此需要我们在思想和行为等方面为志愿精神的最好体现奠定基础。

  一方面,在理念上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志愿者的行为和志愿精神。认为从事志愿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志愿工作是一种单方面的施予;或者认为志愿工作只是一种“廉价劳动力”等,都是片面的观念,都是应该摒弃的。因为其实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而参与志愿工作就是表达这种义务的有效形式。

  另一方面,在行动上我们应为志愿者的志愿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应该得到控制。在前不久结束的田径世青赛上,有些志愿者甚至每天服务15个小时,这样做根本无法保证志愿者的精力充足、工作热心。北京奥运会组委会规定,赛会期间志愿者原则上每天工作一个班次,一个班次不超过8小时。这种规定就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志愿服务提供了保障。相信在一系列合理的外部保障制度到位后,北京奥运会期间的志愿者将会让全世界的人们都看到志愿服务精神在中国的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姜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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