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耕地

从中国耕地利用现状来看,存在耕地数量减少和土地质量退化等问题。尽管中国国土面积较大,但人均耕地面积却很小。随着人口的增长,地少人多的矛盾将越来越严重。面对日益严峻的耕地资源保护形势,应采取适宜措施,严格控制耕地减少,防治耕地退化,提高耕地保护效率,实现耕地保护、生态平衡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骄傲的背后

  

  耕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国用占世界耕地7%的有限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5%左右的人口,这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骄傲的事情。

  目前,我国共有耕地12244.43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约合0.095公顷,仅相当于美国的13.1%、德国的66.2%、俄罗斯的10.9%,世界平均水平的40%。全国已有666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3公顷警戒线,其中的近70%的县(市)人均耕地又低于0.033公顷。中国可耕地面积只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0%,后备耕地资源不足,且在中国耕地中,中低产田占现有耕地面积的比例高达2/3。

  中国未利用土地多分布在西部海拔较高、缺水、气候比较恶劣的地方,开发难度和成本较大。同时,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耕地不断被占用,中国耕地逐年减少。1978-2004年,我国耕地面积从13394.32万公顷下降到12244.43万公顷,年均减少44.23万公顷。且从1996年开始出现加速减少趋势,8年间耕地净减少760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95.28万公顷。2003年我国耕地减少的面积达到峰值,净减少了253.74公顷,是1997年的18.8倍。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实施过程中,耕地占优补劣更加剧了耕地质量的恶化。建设占用的大多是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水利条件较好的优质良田,而新开垦出来的耕地,虽然对数量基本能达到要求,但质量却难以达到被占耕地要求,甚至有的开垦出来以后,因地力太差,根本无法耕种而被废弃。

  建国以来,我国耕地质量退化严重。全国共有100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沙化,盐碱耕地677万公顷,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40亿元。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千米,每年土壤流失总量达50亿吨,相当于在全国现有耕地上刮去l O毫米厚的表土,损失的氮、磷、钾养分相当于4000万吨化肥。

  随着中国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工业迅速发展,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土壤中,造成耕地污染。中国耕地受城市工业三废污染的面积达400万公顷,受乡镇企业污染的面积达180万公顷。同时,遭受农药、化肥等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污染达1333万公顷。全国有近6667万公顷耕地缺磷,有2000万公顷耕地缺钾,约50%以上的耕地微量元素缺乏,70%~80%的耕地养分不足,20%~30%,耕地氮养分过量。由于有机肥投入不足,化肥使用不平衡,造成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保水肥能力下降。

  总之,各种建设占用耕地以及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耕地污染等使中国有限的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同时,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耕地则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在减少。由于土地资源短缺,受人口与生产发展的压力,耕地处于严重超负荷利用状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建设对耕地的需求将会持续增加,人均耕地资源短缺状况难以改变,耕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更加尖锐。因此,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实行合理利用和动态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耕地保护之难

  

  耕地保护制度未得以充分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完善。

  由于耕地保护政策还不够完善,耕地数量依然在快速减少。“圈地运动”屡禁不止,规划用地指标轻易就被突破。一些地区对经营性用地仍然实行协议出让,土地价格没有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新增用地成本远低于利用存量土地成本。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程序复杂,致使土地交易成本相当高。

  经济发展中耕地资源利用的粗放扩张和“弃荒”现象得不到及时制止。

  一些地方盲目开发资源,低效粗放扩张、重复建设现象时常发生,土地占而不用的闲置浪费问题相当严重。在1997~2004年期间,多次的圈地运动使全国耕地减少1亿亩,使粮食形势发生逆转,由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粮食相对过剩,转变为近年来粮食供应出现缺口。

  粮食安全与农民致富的关系有待协调。

  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的不断提高,严格限制基本农田的用途与农业结构调整之间产生一定的矛盾。加人WTO后,因农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的比较优势的损失,造成农业劳动力的流失。不同利益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可能会注重耕地资源的近期收益,而忽略长远效益,不断将耕地非农化。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对耕地需求的增加,引发粮食安全与农民致富之间的矛盾。

  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有所减弱。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一些省区在粮食市场放开,主要农产品相对过剩的形势下,将保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而忽视自身作为保护耕地责任主体的作用。

  农民组织或参与耕地保护活动的积极性难以发挥。

  农民作为耕地使用的主体,没有相应的权利充分利用和处置耕地。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农民无法有效维护自己对于耕地保护的权益。全国失地农民已达4000万人,再次成为贫困的弱势群体。

  总之,在未来较长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占用量将居高不下,生态退耕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灾害将继续造成部分耕地损失,耕地资源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我国的耕地资源保护采用的是一种分配行政任务的直接管理方式,即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划定等指令性计划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给各地区,所以,除了上述几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之外,目前我国耕地资源保护还受征地制度、农产品市场、生态环境、人口等主要因素的影响。

  

  迎难而上

  

  再难也得迎难而上,因为耕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耕地保护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开展耕地资源保护,不仅仅应保护耕地数量,也要保护耕地的质量及其总体生态环境,确保耕地资源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耕地保护制度,制定适应新形势的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协调农业用地与非农建设用地的关系,探索有效保护耕地、保证粮食安全与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以实现各个时期所需的农产品产量,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生活的基本要求,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开展耕地资源保护,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打好这场耕地保卫战:

  1.建立耕地资源保护机制。

  2.改进征地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保护划定的基本农田。

  4.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

  5.改善生态环境,保证耕地不退化。

  6.完善耕地保护技术保障系统和动态监测网络。

  【责任编辑】唐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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