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媒体中的性别歧视

在大众媒体中,不难发现含有对女性的性别成见、贬抑甚至歧视成分的报道。这里,我们提出最常见的八类进行讨论。

  

  “无私奉献”的母亲

  

  在媒介报道中,母亲通常是无私奉献的形象,首先是奉献家庭,母亲的无私和为家庭的牺牲精神常常成为媒介报道的主题。一篇歌颂母爱的文章说:“妈妈,今年您已75岁了。您的一生太辛苦!与爸结婚后,您一心扑在家里。三从四德是您信守的道德规范,贤妻良母是您做人的模式。那个家,因有了您,虽清贫却温暖。”另一篇文章写道:母爱的伟大在于无私,而“母爱伟大,造物主却把做母亲的权利让女性独享,能为人母,是一种幸运”,其次是奉献子女,成功的母亲一定是培养出被主流社会认可成功的儿女。颂扬母亲,常常是因为她们“忘我”地培育了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子女。1998年母亲节,不少媒介集中版面歌颂母爱,但遗憾的是,出现在一本杂志上的八张照片全部是歌颂者本人的,而被歌颂者——母亲的照片,并未在版面上出现。即使是在母亲节,母亲也是社会舞台上一道灰暗的背景,登场的主角则是她们的子女——摆出各种表情和姿态的演员、作家,科学家、大学生和学者。在这种“歌颂”中,“母亲’一词无论是从词义本身还是从社会认同都失去了自我的形象。

  在这里需要讨论的是:

  作为母亲,她们的独立人格、个性、个人发展以及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利几乎未得到肯定,也就是说,社会仅仅赞扬的是母亲的牺牲和无私。那么,当一个女性成为母亲时,她的自我发展还有意义吗?为什么社会不歌颂她的自我发展?如果家庭成员都寄希望于母亲的奉献是不是太自私了?在一个平等、民主的家庭里,每一个家庭成员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如果社会仅仅靠母亲的奉献和牺牲才能发展,这难道不是社会发展的不公吗?每个人都有平等发展的权利,无论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在一个团体或社会中,每个人在必要的情况下,都可能需要照顾别人利益牺牲自己利益。如果按照性别来划分谁应当永远牺牲自己照顾别人,就违背了每个人都有平等发展权利的人类社会生活原则。

  

  服从丈夫或家庭需要的妻子

  

  与“歌颂”母爱类似,无论妻子是否有自己的工作,都“应当”成为全部家务劳动的承担者。这种成见在报道成功女性时显得特别突出。成功女性因工作繁忙而对丈夫产生的歉疚感常常出现在报道中。如在报道一个单位的4个十五大代表时,对3个男代表记者只提他们在学术领域的成就,对另一个女代表则主要介绍她如何处理角色冲突,既把工作做好,又将家庭事务处理好,而只字不提男代表是如何处理家务的。这里实际上是说,男性没有家庭的责任,只在事业上成功就行了,而女性不仅要事业成功,还要管理好家务。报纸上也曾出现过这样的标题:“为何闲着媳妇雇保姆”,“暗示”(这种暗示可能是无意识的)媳妇在家就是保姆。媒介报道常常在强化着这种意识:如果妻子一心一意顾丈夫,她肯定是个好女人如果妻子在事业上成功,还必须是个好妻子,才能是个好女人,如果没有家庭的成功,即使她有成功的事业,也是个有缺陷的女人。

  

  妇女作为生育工具

  

  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关于“春蕾工程”的报道。其中一篇报道的标题是“为了未来的母亲——记希望工程姊妹篇春蕾工程”。文中说,“教育一个男孩子,只是培养一个人,而培养一个女孩,则关系到一个民族,因为女孩是未来的母亲”。这是对女童权利的忽略。女童的权利是作为女性的权利和作为儿童的权利。作为儿童,她们有受教育权。这是儿童的基本人权之一。作为女性,她们与男孩子一样享有发展的权利。无论她们是否是“明天的母亲”,她们都应该享有这些权利。“母亲”在这里成为一种对女性角色定型的标签,遮盖了女童作为独立的人的权利。反过来问,如果一个女童在未来不能不愿生孩子,我们今天就不去救助她吗?救助儿童,最重要的是维护她个人的权利,维护她的发展权和受教育权,而不是仅仅考虑她是否能成为优秀的母亲。其实这个问题在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上就讨论过。其口号已从“今天的女童,明天的母亲’改为“今天的女童,明天的妇女”。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所发放的宣传品的口号是:“投资今天的女童,明天的妇女”。这一口号没有将女童限制在“母亲”这一角色上。

  

  女人”祸水”论

  

  1997年11月10日某报刊登了“祸起女人乎”,“揭示”了中国足球队输球的秘密,原来是女人带来的晦气,所以足球赛要避女人。作者后来解释说他是反讽。近两年来,不断地在报刊上看到关于给党内一把手的妻子办“贤内助”学习班,以为党培养“廉内助”的新闻。因上演反腐败电影《生死抉择》,从新闻中又发现有领导要求干部携夫人共同观看,似乎反腐败要从“教育夫人”做起了。一本妇女杂志登的读者来信说明了教育“贤内助”的重要性。这篇来信说:“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如何,廉政形象好不好,与其配偶的影响有着很大关系”,“如果‘枕头歪风’常吹,名利关、人情关、享乐关和金钱关,一个个相继失守,领导干部遇事势必先替个人或家庭打算,假公济私,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这样,不仅给党的光辉形象抹了黑,而且使群众对党及共产主义的信念产生了怀疑”。由此,作者得出结论说,为防止“枕头歪风”的严重后果,一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治家,二是要教育“贤内助”。在这类报道中,女性是“祸水”,是“狼”,亦可能是丈夫或男人腐败的“根源”。

  

  封建贞操现

  

  在一些女性被强暴、被胁迫做“三陪”或与人结婚的报道中,作者强调的不是妇女的人权被侵犯,而强调的是是否“失去了宝贵的贞操”。例如;1998年关于唐胜利(为拒做“三陪”跳楼的四川女青年)的报道中,记者所用的报道语言如:“宁死不做三陪女的刚烈行为”,“为了赚钱,不惜牺牲一个姑娘的清白”,“高度赞扬了她那‘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尚品质”,用“鲜血维护了自己的清白”等等。在这类报道中,作恶者的“恶”不在于他视妇女为玩物,粗暴地践踏妇女人权,而在于“不惜牺牲一个姑娘清白”,妇女的“受害”不在于他人用暴力或其他不合法的手段强迫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在于人权被侵犯,而在于不能保全其“清白”,这是封建贞操观在新闻报道中的反映。

  

  男子汉教育

  

  媒介报道中的性别教育几乎成了“性别成见教育”。我们看到,在课堂上,性别教育的教师问男生是否身上有伤疤,如果没有,教师就说他们不是男子汉。另据—家青少年报报道,几百个男孩子一起宣誓,其誓言是“我们是男子汉——未来世界的栋梁,我们是男子汉,是责任、勇气和宽容的代名词。我们要迎着艰难险阻前进,在暴风骤雨中拼搏,用生命撞击出金色的火花。”这则报道解释进行性别教育的原因时说,因为男孩太不勇敢、不刻苦、不自信和不开朗,那么,这些特征女孩就不应该具备吗?女孩就不是未来世界的栋梁吗?如果不具备这些特征,女孩子怎么能适应未来的社会,这实际上将女孩置于社会劣势的地位。对男孩强调其勇敢进取,对女孩强调文静温柔的教育,必定大大限制儿童的活动能力和自我发展,扩大性别不平等。儿童的一切发展应该取决于他们的潜质、能力或兴趣,而不是他们的性别。

  

  强化男性科技主导地位

  

  一项对全国10大城市黄金时段的电视广告的研究指出:在电子、科技、机械类的广告中,男性主角占71%:在这类广告的旁述中,男性占85.1%。进入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及其互联网迅速普及,其广告量迅速增加。在这些电脑广告里,主角大多数为男性,女性只作为陪衬或一种装饰。“让您在浩瀚网络天地任意驰骋”的Web专家是位充满自信的中年男性,“真正负担得起的”激光打印机的是一位正在作“思索”状的男性。“10小时长效电池宏碁多媒体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者也是一位男性,其广告词是:“我都累了,它还不累”,于是,这位使用者伸着懒腰,在观看笔记本电脑屏幕上一个泳装女子跳舞。“想起多媒体,就想到苹果电脑”的画面是:丈夫在操纵着计算机,儿子在指着屏幕,而孩子的妈妈搂着孩子。妈妈所处的位置很别扭,几乎看不到计算机屏幕,但她仍然在“欢乐开怀”。其广告词是:“瞧,这一回全家人都乐了。”丈夫与儿子显然是在“乐”计算机,而这位女性在“乐”什么呢?是为丈夫、儿子的“乐”而“乐’吗?传媒无意中给人们一种暗示:科技、电脑或互联网络的主要使用者是男性,而女性则是旁观者或装饰品。

  

  女性作为被看者

  

  在一个性别不平等的文化世界中,女性通常被作为一种视觉形象,男性则作为看的承担者。当女性不被看作一个包含智力、勇气等品质的完整个体,仅仅成为被看对象时,其观赏性(或漂亮程度)的高低就决定了这个女性的价值。媒介报道或广告常在无意中强调女性的被观赏性。一些美容或丰乳广告告诫妇女,只有美丽,妇女才有自信、骄傲、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所谓“挺不起胸,怎能抬得起头”。在关于吸毒女的报道中,作者写道,“16岁的黄牧牧,长得很漂亮,白白的瓜子脸上嵌着一对柳叶眉,眉下是一双清澈明亮的杏核眼”,因为漂亮,其“价值”就高,因此被毁掉也就越令人可惜可叹。另一篇报道说,服用美满霉素微丸胶囊,经过6周,脸上的暗疮完全消失了,于是主人公的脸“恢复了容光”。“她还幸运地当上了总经理的秘书。既得到上司的赏识,又得到朋友的支持,小严真正踏上了美满人生之路”,即男性看者决定着女性被看者的命运。为了被“看”上,女性必定要注重自己的美貌。问题不在于男性能否审美女性,而在于女性仅仅作为满足,取悦男性的视觉形象,与审美主体男性构成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女性是一种失去自我的形象,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其被观赏性成为衡量她们价值的唯一标准。女性的独立人格、内在创造力、丰富的个性、潜在的才能等都消失殆尽,只剩下外在美由男性来判断女性是否有价值,构成了男性对女性身体。进而对心灵的一种控制。一则瘦身广告的“男性欣赏有曲线的女人”突出地说明男性利用“审美”对女性的控制。“瘦身’不是出于女性健康的需要,不是出于女性追求力量的需要或美的需要等等,而是为了得到男人的“欣赏”。

  在上述八类两性形象中,不难看出,一切评价都是从男性中心文化出发的:男性是社会的中心,女性的奉献、做“烈女”、漂亮都是为了男权的需要,如果因“诱惑”男人而给男人带来灾难就是“祸水”或“巫婆’。女性的独立人格、自我之声和创造性都被抹煞了。媒介推崇的是“典型的男人”和“典型的女人”,但这男人与女人是有高下之分的。通常典型的男人被看作是社会的中心,典型的女人被看作是男性的附庸或社会的装饰品,在一个歌颂孔繁森的剧本里,曾出现这样的歌词:’今生我做牛羊,转世我要做女人,今生我做女人,转世我要做男人:今生我做男人,转世我要做好人,今生我做好人,转世我要做菩萨……”可见,菩萨是做人的最高境界,而女人只在牛羊之上,在菩萨、好人、男人之下。如果缺少性别敏感的话,上述所列举的媒介现象并不容易被察觉。我们每个人都在传统的性别文化中长大,或多或少地接受了某些性别成见。我们相信,很多性别歧视、成见并非媒介故意所为,它常常出于媒介对性别问题的无意识,或是对传统成见的“自然”的反映。因此,在审美大众媒介时,需要用社会性别的批评眼光,对所有被视为自然的东西进行反省。媒介批评不是要抹煞性别差异,而是要在社会性别分析的基础上,解构性别等级制。其根本目的是减少大众媒介对传统性别成见的建构与影响,提高公众的性别敏感,以促进社会的性别平等。

  [责任编辑] 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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