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网络爆发

爱心与善举

  

  互联网络延伸了人们的触角,让人们有了更多的信息,更多的选择。借助于网络,人们与既是虚拟又是真实的他人交流着思想。在网络中,人性中“我本善良”的一面得到了更好的体现。

  网络成为爱心传递的桥梁。网络使更多的人关注社会中一些不幸的事件,并且通过爱心和力量的凝聚使一些现实社会中的爱心在网络得以更广地散布。更多的人们通过获得网络信息,心灵受到了震撼,思想得到了升华。譬如,与大牌歌星相比,刚刚过世的丛飞可能算不上著名歌手,可是他十年如一日地从事慈善事业的事迹在网络中大范围地传递后,网民们都被他深深地感动着,激励着。丛飞让人们看到了人性中光辉的一面,网络使丛飞的感人事迹的传播得到最大化,而广大网民更是从中又一次受到心灵深处的洗礼。在网络中,数千网民为困难网民出谋划策、奔走呼吁的事情一直不绝于耳。网络成为善良的人们心灵交流的场所,网民们善良的一面得到全面的展现。

  网络开始日益扮演公平的衡量者的角色。现实社会中的许多不公正的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后,无数的网民们通过网络声援弱势群体,斥责、鄙夷那些不公平的现象。在网络中,“受伤”的网民们通过发帖、讨论等方式向他人倾诉自己的不公感,具有正义感的网民们则通过大量回帖的形式使事件日益受到主管部门的重视并开始着手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在这里,网络舆论起到了正义的守护神的角色,展现了人性中追求公正和公平的善良的一面,它对社会秩序的有序化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网民们的网络话语对现实生活的影响力,尤其是对现实中明显不公正现象的影响力会越来越显著,越来越直接。

  

  网络哄客与网络暴民

  

  随着网民队伍的日益壮大,网民的成分和结构日益复杂化,相应地,网络中的“网络哄客”,甚至带有点歧视性的“网络暴民”也在增加。实际上,稍加追究,我们就会发现,部分网民的网络行为其实并不都是善良的,更多的网络行为是善恶难辨,甚至直接就是人性中劣根性的突然爆发。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那种推波助澜与幸灾乐祸式的“网络哄客”。一般认为,“哄客”这个词是由同济大学教授、批评家朱大可首先提出的,它特指网络中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积极参与推动网络事件进展的网民群体。“哄客”们亲身参与网络事件,对现实社会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力,但这种影响并不总是正面的,有时起哄会使主流文化所认同的基本价值观受到威胁,有时一些事件甚至被恶作剧的“哄客”们引向歧路。在网络中,起哄精神被“哄客”们极大或最大限度地张扬,他们自身不用为自己的推波助澜的行为负任何责任,事件的发展结局也与自身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芙蓉姐姐”成为网络红人就要归功于“哄客”们的起哄。芙蓉姐姐无才无貌,没有什么背景,也没有做什么高尚的事,可是近年来,其名望蒸蒸日上,其身影在网络上随处可见,甚至发展到要把自己的个人博客以100万的价钱卖掉的程度。现实中的芙蓉姐姐之所以成为网络中鼎鼎大名的芙蓉姐姐,除了她自身的自我感觉良好之外,最主要的恐怕还是无数网民的恶搞了。这些起哄的网民正话反说,名为赞扬实为讽刺,你方唱罢我登场,一时间,在爱看热闹的中国网民中,这种自发的起哄竟起到了明星包装的作用,其包装效应之显著,恐怕连最擅长明星包装的港台娱乐界都自叹弗如。

  其次,值得一提的是那种或者无事生非、或者自任卫道者的“网络暴民”。最近一段时间里,“网络哄客”中的一部分人突现出来,被《纽约时报》等海外媒体冠以“网络暴民”的“美称”。这些所谓的“网络暴民”们思想更激进,行为更激烈,对事件结局的操纵欲望更强烈,其中人性中恶的一面表现得更突出。

  在不久前的网络中出现的“铜须事件”(丈夫在游戏中发帖揭露妻子与另一游戏玩家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中,“网络暴民”就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一事件本来在网络中已经走向终结,但因为中央电视台对事件的主角进行了采访,并认为网民的行为属于“在网络上大肆地进行讨伐本身是一个更应该被讨伐的行为”,网络中一度沉寂下来的“铜须事件”再次火爆,演变成一场针对中央电视台的大规模的道德讨伐。“网络暴民”们剑锋直指央视,对其代表和传播主流文化的合法性和能力进行彻底质疑。这些“网络暴民”或者冷嘲热讽,或者直接破口大骂,对主流社会的发声进行了全面的攻击,部分网民的行为本身已经成为“人性本恶”这一千年道德命题的有力脚注。

  

  从善恶并存到抑恶扬善

  

  在网络中,人们的行为脱离了现实社会中各种有形的和无形的社会规则的约束,因此,他们的行为所体现的人性会更加复杂化,网民可能会刚发帖声讨不公现象,转而就会去起哄社会公众人物,还有可能会极其恶劣地咒骂、发泄。所以说,我们必须全面地看待网络中善良与丑恶这两种人性同时爆发的现象。

  网络中人性爆发的这种复杂局面之所以会产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网络的匿名化导致了人们行为的“责任分散化”,甚至是“责任虚无化”。“责任分散化”也可以理解为“团体无责任”,或称“法不责众”。因为网络的好处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既近又远,因此你既可以即时即地表现自己,又可以无论怎样表演都处于不用负责任的安全状态。而现实生活中日益沉重的生存压力使人们更加需要一个情绪的出口,网络中所传播的事件正好成为这个泄洪口。

  我们也不用过分惊讶于网络中人性的激烈表达。赞成者欢呼,网络哄客、暴民的增加标志着公民时代的来临,批评者则说,中国的社会思想体系正在变得庸俗轻浮。实际上,这两种观点都各有偏颇。我们不用过分地紧张于网络中负面人性的爆发。应该注意的是,一方面,网络人性的爆发可以发挥监督现实社会中道德和法律的执行的作用,而且这个作用的力度正在迅速增强,另一方面,这种人性的网络表达可能会使人们形成一种巨大的思想错觉,以为那就是全体人民的发声,而实际上它只是有网络话语权的1.1亿中国网民的声音,甚至只是这些网民中愿意行使网络话语权的一部分网民。沉默的是大多数人,他们的想法实际上无迹可寻。

  但是,我们也不能过于轻视人性的网络爆发的影响力,应该积极参与并引导。这种网络中人性的爆发有可能是衡量人们对现实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耐受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成为社会危机的预警器。因此,管理者要有所作为,要积极管理。

  当务之急是,应当倡导和发展“网络民主”,以此推动网络舆论步上理性的、法治的轨道。一方面,要进一步鼓励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网络言论平台。通过论坛,博客等载体,让公众自由地发表观点。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和提倡网民道德自律等手段,推动网络法治化进程。让所有的网民都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国度,仍然(也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只有这样才能扬善抑恶,使网络成为体现人性中善良的一面的天堂,从而使得网络社会的明天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姜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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