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道德伪善

狼与羊的故事结尾一般是狼吃了羊,或者有猎人救了羊,杀了狼。但是如果是披着羊皮的狼,或许遭难的不仅是羊,还有不能辨识狼真伪的猎人了。我们都熟知,狼伪善害了东郭先生,那如果是人伪善呢?让我们来认识一下道德伪善。

  

  什么是道德伪善

  

  个体在自己与他人面前表现得很道德,但只要有机会就躲避真正按照道德原则行事时所付出的代价,这就是道德伪善。一方面,道德伪善给个体带来利益,另一方面,个体通过表面表现得道德,内心也认为自己真的道德,就可以因此逃避社会及自我的惩罚。这时,道德于个体而言,更像是一种策略,而非原则。

  我们来看一个故事,甲乙两人分大梨和小梨,需要一人拿大梨,一人拿小梨,先决条件是两人平等,同性别,没有年龄大小之别,也不通过已有贡献来分梨,他们对于梨的需要也是相同的,那么他们该怎么分梨?如果是《镜花缘》里的君子国的人,他们的分配肯定没有落幕的一天,因为他们必然谦让到底,这是第一种人,即真正讲道德的人。如果是小人国里的人呢,他们可能会因分配不均而争吵不休未有定论,谁都不让谁,这是第二种人,即不讲道德的人,但也可能其中一人对另一人说,“你拿大的,我拿小的”,这时另一人果真拿了大的,但拿小者在道德上处于优势,之后在类似的利益分配情境下,他的选择权无形就会增加,他有道德伪善的动机,尽管这时没有得到利益。如果一人来自君子国(比如甲),一人来自小人国(比如乙)呢?第一种情况,甲先说,“你拿大的,我拿小的”,于是乙拿了大的,这里,甲并没有道德上的优势感,乙也不会有愧疚感:第二种情况,乙先说,“你拿大的,我拿小的”,甲谦让说“不行,你拿大的,我拿小的”,于是,乙表现出为难,最后拿了大的。这时,甲不会有道德优势感,乙却比第一种情况下有优势感,他实际上使用了道德伪善的策略,得了利益,又表现得道德。

  当然,分析了半天,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抓阄。但前提是,阉的制作是甲乙有目共睹的,没有做过手脚的,而且抓阉后,甲乙都明确看到结果。否则,就又可能出现,乙利用抓阄这种“公平”的方式来达到利于自己的结果,比如,乙将阉做成两个写着“小梨”的阄,让甲先选,那么无论甲怎么选,如果他不看另一个阄,他最终只能得小梨。

  

  为什么道德伪瞢

  

  在分梨故事中,我们界定了甲乙两人的性质,即他们讲道德(君子)或不讲道德(小人),他们是有自我意识的。但如果小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小人,他为什么会道德伪善?从更普遍的意义上来说,现实中的人不能绝对地被划分为好坏、善恶,他们或许会做出道德伪善的事情,但是他们未必将之作为一种策略,而是一种自然的反应。心理学家巴特森通过研究发现,人类具有道德伪善的动机。那么为什么具有道德观的个体会做出利于自己伤害他人、违背自己道德原则的事?比如南京大屠杀、纳粹行为。

  心理学家认为,人们有对自己的道德伪善行为做出合理化解释的倾向:而且,人们还存在一种倾向,即在行为发生之后以道德原则进行评价判断,但较少以道德原则来发起道德行为;除此之外,人们还会选择性地获取利于自己的信息,摈弃不利于自己道德评价的信息,进行“自我欺骗”,避免知觉到自己的“伪善”行为与道德原则间的不协调的矛盾,他们在主观上认为自己是正义的、道德的。

  

  巴特森的实验

  

  巴特森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来揭示道德伪善的机制。他请一些个体在研究中做出选择,即决定在自己与另一人之间分配积极任务时,是否选择抛硬币的方法,以及是给自己还是给另一人分配积极任务。在研究中,积极任务指的是一些有奖励无惩罚的任务(比如某种有奖竞猜任务),相对应的任务就是一些很枯燥的没有奖惩的任务(比如纯粹的抄写任务),在研究中,给自己分配积极任务被界定成自利的行为。

  巴特森让一部分个体面对镜子来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情(即高自我意识的条件),而另一部分个体则没有面对镜子(即低自我意识的条件),由此发现,两种条件下个体选择抛硬币来作选择的比例没有差异,但选择抛硬币的个体中,面对镜子的人比较多地给另一方分配积极的任务;这说明,自我意识的水平较高时,能有效地避免道德伪善,镜子的存在使个体难以否认抛硬币这种“公平”的形式所得到的公平结果,而当镜子不存在时,个体则较多地自我欺骗,逃避抛硬币得到的真实结果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巴特森告诉一半个体“多数人认为分配任务的道德方式是两人有平等分到积极任务的机会,比如抛硬币来决定”(高道德标准的条件),而没有告诉另一半个体这个标准(低道德标准的条件),由此发现,高道德标准条件下的个体有50%的人选择了抛硬币的方式,但这50%的人中只有10%的人给对方分配了积极任务,而低道德标准条件下的个体虽有95%的人认为给另一人分配积极任务是道德的,但只有20%的人给对方分配了积极任务,所以两种条件下,个体给另一人分配积极任务的比例是没有差异的。也就是说,道德标准并没有影响到个体自己的道德行为,即使个体在高道德标准的影响下,选择了抛硬币的方式,这种方式也没有影响到个体最后的分配结果,也就是个体借用了表面“公平”的方式来实现利于自己的结果。

  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巴特森同时设定了不同的自我意识水平和道德标准水平,他发现,高道德标准条件下,高自我意识的个体比低自我意识的个体,多给另一方分配积极的任务;而在低道德标准条件下,高自我意识的个体则没有人给另一方分配积极的任务,并且有部分人认为给自己分配积极任务是道德的或是与道德无关的。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在道德标准模糊的情境下,即使当个体处于高自我意识的情境下,个体也容易做出一些道德伪善的事。比如,对于屠杀犹太人的纳粹分子而言,他们也许认为自己正做着利于自己民族的正义之事,以此自我欺骗,使自己认可屠杀,但实际上,他们所奉行的道德标准已然改变了。

  

  如何避免道德伪善

  

  从巴特森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凸显、明确道德标准是何其重要。当个体已经形成清晰、明确、坚定的道德标准时,他改变道德标准来与不道德行为相一致的倾向就会比较弱。比如在教育工作中,仅仅教育学生说“我们要公平公正”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行为是公平公正,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公平、不公正,并且让他们直接或间接体会受到不公平或不公正的行为时所产生的情绪情感,他们就对于公平公正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当个体试图以集体利益为借口,或以看似公平公正的程序来合理化某些利己的行为时,他可能在自我欺骗以使自己心安。

  《自私的基因》的作者道金斯说,“让我们懂得自私的基因是怎么回事吧,因为这样我们至少能有机会颠覆其设置,这是其他物种无法企及的”,同理,了解了道德伪善,我们离建设和谐道德家园的梦想就近了一步。

  

  责任编辑 姜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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