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水的优劣

每年的3月22日是联合国确定的“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2003年,联合国第58届大会通过决议,宣布从2005年至2015年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十年。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又迎来了2006年世界水日。今年的主题是“水与文化”。

  自不必说水与人类的生活是如何息息相关,可是谁又真能了解我们的饮用的是什么样的水?我们畅游其中的是什么样的水?农作物所依赖的是什么样的水?与城市相傍的是什么样的水?

  江、河、湖泊、水库等统称地表水。按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地表水被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水质的要求随着水的用途而有所不同。饮用水的水质当然要求最高,其次,灌溉用水及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可以放宽些,然而有害物质仍可经由农作物、鱼类或牲畜吸收,间接的进入人体。与身体直接接触的水,比如游泳用水,也要求较高。

  水质的优劣可用一系列指标衡量:

  

  ●酸碱度 水的酸碱度通常用PH值来表示,自然界的水PH值在6.5~8.5之间,采矿冶金、金属加工、酸法造纸等排出的含酸废水是水体中酸污染的主要来源,会降低PH值;而制碱、制革、炼油、碱法造纸等工业废水则会增加水的碱性,提高PH值。如果水体长期遭受酸碱污染,就会使水生生物的族群逐渐变化,鱼类减少

  甚至绝迹。

  

  ●大肠菌数 病原微生物可能会经过水、鱼、贝类和一些水生生物进入人体,引起可怕的传染病。它们主要来自家庭污水,以及生物制品、屠宰、制革、洗衣等工业废水和牲畜污水。大肠杆菌是大量存在于粪便中但致病性较低的一种细菌,因此常用大肠杆菌的数目来作为水是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指标。大肠杆菌的数目高,表示水源受到人畜粪便的污染程度高,病原菌存在的可能性也相对的增高。

  

  ●氮和磷 氮和磷作为肥料,是植物的主要营养素。但过多的氮和磷进入水体,会恶化水质,影响渔业生产和危害人体健康。排入水体的家庭污水和食品、化学肥料、制革、造纸等工业废水中,都含有氮和磷,能造成水生植物富营养化,其严重后果是导致赤潮的发生。

  

  ●重金属含量 污染水体的重金属主要有汞、镉、铬、铅、砷(严格说砷是介于金属与非金属之间的两性元素),这五种元素对人体危害甚大。它们主要来自于化工、冶金、机械等工业所排出的废水,被浮游生物吸收,小鱼吃浮游生物,大鱼又吃小鱼,通过这样的食物链,重金属在每一环节的生物体内逐步浓缩,进入人体后又不易排泄出来,会在人体的一定部位积存,使人慢性中毒。

  

  ●溶氧量、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氧气为生物呼吸所必需,空气中的氧气能有少量溶解于水中,这就是溶氧量(DO);针对水中一些还原性污染物(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我们用特定的强氧化剂使之氧化,在这一过程中所消耗的氧被称为化学需氧量(COD);而通过微生物作用,使有机物降解的过程中所消耗的氧被称为生物需氧量(BOD)。可见,高的溶氧量、低的生物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才能代表良好的水质。BOD和COD值越大,表示水体受污染越严重。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于1983年首次发布,1988年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2002年进行第三次修订。这几次的标准,基本项目大致相同,然后在此基础上删除或增加几个项目,或者对个别项目的标准值进行修订。比如现在使用的GB3838-2002标准与此前相比,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而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凯氏氮3项指标,另外将5个基本项目调整为补充项目,并修订了7个项目的标准值。

  但仔细对照上述几个标准,不难发现一些耐人寻味的变化。比如化学需氧量这一项目,在1988年标准中,Ⅲ类以上水质,每升水中应不超过15毫克,Ⅳ类水不超过20毫克,Ⅴ类水不超过25毫克。而在现行标准中,每升不超过20毫克即为Ⅲ类水,30毫克为Ⅳ类水,40毫克为Ⅴ类水。也就是说,按过去规定的不能直接接触人体的Ⅳ类水,现在可以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另一个变化是大肠菌群数,1999年的标准规定Ⅰ~Ⅴ类水每升水中分别不能超过200个、1000个、2000个、5000个、10000个。而现在的标准修订为200个、2000个、10000个、20000个、40000个。这项变化更是大,现在的Ⅲ类水相当于过去的Ⅴ类水。

  反应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的总磷值,也是有所放宽。过去的Ⅳ~Ⅴ类水,现在已符合Ⅲ类水标准。还有PH值,原来I~IV类水应为6.5~8.5,V类水为6~9,现在一概为6~9。

  关于水体外观还有一些基本要求,比如不应有令人感官不快的沉淀物、漂浮物,不应有能产生令人不快的色、臭、味或混浊度的物质,不应有能滋生令人不快的水生生物的物质;不应有对人、动植物有毒、有害或带来不良生理反应的物质等。这些要求虽然是凭主观判定,但基本上能反映水体环境质量。但在现在的标准里,这一基本要求已被删掉。

  按我们的理解,任何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都应该顺应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健康需求的提高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这一趋势,而不是相反。比如车用汽油标准,短短几年便从欧Ⅱ过渡到符合欧Ⅲ标准,更严格地规范了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以减少对大气环境日益加大的污染。反观水质评价标准,却是降低而不是提高了。个中缘由值得我们深思,毕竟水质,特别是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由不得半点马虎。

  

  链接:

  历年“世界水日”主题

  1994年:“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

  1995年:“妇女和水”

  1996年:“为干渴的城市供水”

  1997年:“世界上的水:够用吗?”

  1998年:“地下水——看不见的资源”

  1999年:“我们(人类)永远生活在缺水状态之中”

  2000年:“21世纪的水”

  2001年:“水和健康”

  2002年:“水为发展服务”

  2003年:“水——人类的未来”

  2004年:“水与灾害”

  2005年:“生命之水 ”

  2006年:“水与文化”

  【责任编辑】庞云

avatar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