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现象”与婴幼儿看电视

早在1998年美国儿科学会就建议,两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看任何电视;两岁以上的幼儿可看电视,但每天看电视的时间不应超过两小时。理由是,看电视会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产生负面作用。长时间看电视会导致婴幼儿的注意力不集中、容易产生自闭症、多动症、肥胖、行走困难、语言发育障碍、眼睛和身体受辐射影响等。

  

  公众与专家对着干

  

  然而,在要不要婴幼儿看电视的问题上,美国和其他国家,包括中国,公众对专业人员的观点似乎并不买账。最近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弗雷德里克·齐默尔曼等人的一项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的美国婴幼儿都在看电视。比如,两岁以下的幼儿90%在有规律地看电视、DVD和VD,而三个月以下的婴儿有40%经常看电视、DVD和VD。不仅如此,美国儿科学会估计,美国的儿童每天看电视平均约为4小时。

  齐默尔曼等人随机电话调查了1051个有婴幼儿的家庭,发现这些家庭的婴儿3个月时每天看电视少于1个小时,但是在孩子24个月时,他们每天看电视超过1.5小时。这一千多个家庭的孩子年龄在0到6岁,总共有75%的孩子是每天看电视,而且是在他们自己的卧室中看电视。不过约一半的这些家庭的孩子看的是教育节目,剩下的是在看非儿童教育节目、幼儿DVD和成人电视节目。

  齐默尔曼等人的调查发现,29%的父母认为,让孩子看电视和DVD节目有益于孩子的教育。这就能部分解释为什么有如此多的婴幼儿看电视和DVD。然而,父母们认为婴幼儿看电视有利的观点又是从何而来的呢?齐默尔曼等人认为是来自影视和光碟市场,后者的营销人员总是对父母们说,看这些东西对孩子有好处。比如,可以刺激婴幼儿大脑发育。然而,这种情况在学术上却并未被证实。

  研究人员承认,他们不知道这种情况对孩子是有害还是无害。不过,以往发表在美国《儿科学和青少年医学文献》的研究表明,每天看电视在3到4小时之间的青少年更容易出现注意力和认知障碍,并且较少可能获得高等学校学历。

  

  不支持婴幼儿看电视的证据

  

  美国儿科学会之所以推荐不让婴幼儿看电视是有许多研究结果作支持的。首先是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说服力。

  20世纪40年代一位叫肯拉德·洛伦兹(Konrad·Lorenz)的年轻人从医学院毕业后回到了位于奥地利北部的家乡。在从医的同时他也进行动物学和行为学的研究。1935年春天洛伦兹偶然发现一只刚出世的小鹅总是追随自己。他感到非常奇怪,自己既不是它的妈妈,又不是它的兄弟姐妹,为何小鹅对他如此依恋。几经观察和分析,洛伦兹认为,这只小鹅出世后第一眼看见的是人,所以把人当作了它的母亲。后来他又用鸡作试验,进一步证实了这一假说。于是,洛伦兹提出了动物行为的一个理论,即“铭记现象”,又称“认母现象”。他认为,大多数动物在生命的开始阶段都会无须强化而本能地形成一种行为模式,而且这种模式一旦形成就极难改变,这就是动物的铭记行为模式理论。

  由于这个学说,洛伦兹于1953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基于他的理论,现在人们创立了婴幼儿教育的“母婴同室”、“早期教育(也叫关键期教育)”的理论和模式。也因此,如果让婴儿一出生就看电视,就有可能让婴幼儿把电视当作自己的“母亲”并铭记下来。于是,种种不利和有害作用也就产生了。

  比如,人是在出生之后6个月内如同鸟儿初出生几天后一样产生铭记现象的。这时,如果让婴幼儿看电视,他们就会把电视机械的声音当作母亲的声音,反而对母亲自然的声音充耳不闻。电视的声音是机械呆板的,而且不会像母亲对孩子说话,样可以随时同步和有目的地应对孩子的反应,并重复多次发音教孩子学习和识别语言的意义。如果孩子习惯了电视声音,就不仅会妨碍孩子的语言学习和思维发育,而且会产生自闭症。

  更严重的是,看电视的时候,专管视觉、分析、计算等等的大脑皮质左侧会因注意力随画面的移动而呈散乱状态。另一方面,接受颜色信号的大脑皮质右侧会丧失信息抑制力,让左右皮质之间的通路减少,出现脑构造破坏的状态。

  

  支持婴幼儿看电视的证据

  

  尽管如此,也有一些研究支持让婴幼儿看电视。正如美国的调查一样,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拥有电视机的现代家庭中,绝大多数婴儿一出生或出生两三个月就开始看电视。

  刚开始婴幼儿是无意识地扫一两眼电视,稍大些会注意电视画面。1岁左右的婴儿看到有趣的画面会笑,或者随着音乐手舞足蹈。1岁半左右的婴儿已能自己开关电视。2岁时婴儿对电视有了连续注意。到两三岁时,他们可以辨认其熟悉的或感兴趣的事物,由此形成了最初的选择能力。这时的儿童常常要求父母讲他们熟悉的故事,对某些电视画面如婴儿、儿童、动物、飞机、火车、轮船等表现了较稳定的兴趣。

  同样是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5岁的儿童可以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玩玩具,但并不影响他们对电视片的理解。这种有效地分配注意的能力也表现在儿童听故事的活动中。在父母读故事的过程中,儿童可能注意其他事物,如玩玩具等。父母往往以为儿童不在听故事,但当父母停止说话的时候,儿童会马上问:“大象后来怎样了呢?”儿童从电视获得认知在逐步积累,到3~5岁时,已能较好地理解“蒙太奇”。这反而能促进孩子的认知和智能的发育。结果可以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儿童的语言学习。婴幼儿时期是儿童语言获得期,儿童的语言学习包括对一系列声音的识别、再认和重现,以及对语法规则的理解等。电视以其标准的发音,悦耳的音乐和生动的画面为儿童提供了大量的语音和意义识别的机会,经过模仿和理解儿童能获得语言能力。1995年一项对美国60所幼儿园电视教育节目的考察结果证明,电视能让婴幼儿迅速增加词汇,这是最显著的效果。其他研究也证明,在相同智力水平的儿童中;看电视多的儿童的语言和词汇使用水平显著高于看电视少的儿童。

  二是培养儿童的认识事物的能力。1987年日本的“电视与婴幼儿”研究小组用脑电波实验证明,婴幼儿看电视的过程也是认识事物的过程。

  三是认识社会角色和学习相应的行为规范。虽然阅读可以为儿童提供他们从未接触过的社会角色,但儿童对角色的认识是以想像为基础的。没有电视;儿童认识的社会角色就有局限。因为电视使他们看到了“真正”的而不是想像的从未接触过的社会角色,如工人、白领、教师、医生、护士、警察、侦探、法官、律师,以及男女老少、各个国家的人、今人和古人等,并且能初步了解每一类人的行为特点和规范。他们可以模仿电视中各色人物的社会行为,体验各种行为规范。所以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发育。

  

  婴幼儿看电视弊多利少?

  

  尽管存在争论,但迄今医学界和教育界还是认为婴幼儿、儿童和青少年看电视弊多利少。比如,美国儿科和医学界认为,即使孩子每天看电视超过l小时,也会产生不利后果。而每天看电视3小时当然比看1小时和2小时的副作用要大。

  美国纽约州立儿科研究所的杰弗瑞·约翰逊等人在20年的时间研究了678个家庭的孩子。结果表明,每天看电视少于1个小时的孩子考上大学的可能性是看3个小时或更多时间电视的孩子的两倍。每天看电视少于1个小时的孩子的父母只有12%说他们的孩子几乎不做功课,而看3个小时电视的孩子的父母有21%说孩子不做作业,看3个小时以上电视的孩子的家长有27%说他们的孩子不做作业。

  约翰逊认为,电视的确减少了青少年的各种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对他们和社会有不利作用。

  也许这并非是最终的结论。因为迄今还没有大规模的研究证明看电视的孩子就比不看电视的孩子不成功或不成才。要不,为何美国大多数父母要与学术界的推荐背道而驰,不是禁止孩子看电视,反而让孩子看电视?因为他们认为孩子从电视节目中能较早开发心智。

  

  [责任编辑] 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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