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如何才能取信于民?

乳品新国标公布后,遭到媒体和公众炮轰:“中国乳品标准创全球最差标准,标准制订被大企业所绑架。”此后,公布的速冻面米制品卫生标准也被公众批评:速冻食品“新国标”降低了要求。

  据中国奶业协会官员透露,“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酸奶标准则由光明集团起草”。

  原来如此!难怪公众不相信现在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任何事情一旦与利益暗中挂上了钩并偏离了公正原则,无论有什么科学证据,也都无法让公众相信了。

  乳品标准不是让公共卫生、科研机构和管理机构来起草,而让乳品生产的几大垄断生产者来起草,科学标准、行业监管岂不成了空话?如此看来,要想提高产品标准根本就是一个童话。

  无论是按照公平和公正原则,还是按博弈的原理,一个人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否则这样的人就永远是赢家,其他人都只能是输家。所以,乳品生产者当然不应当成为产品标准的制定者,而只能由第三方来制定标准。这第三方的组成既有管理者,也有科研机构和专业人员,如此,才能杜绝相关利益集团的操控,才有公正可言,也才能取信于民,赢得公众的信赖。

  这种原则正如研究人员进行研究一样,在发表研究结果时,要公开自己研究的资金来源。如果是公共资金,而非利益方(如厂商)提供的资金,这样的研究结果先不论是否可获得重复性验证,仅从逻辑上和公正原则,如回避和制衡等原则上,就可能获得人们的认可,反之就会受到怀疑。

  所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应当全程和全部公开,让大众能了解和知道哪些人参与了标准制定,有哪些科学依据,有无利益方参与。如此,才有可能让食品安全标准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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