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的成年礼

成年礼作为人生发展阶段的标志性仪式,在人类族群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成年礼的社会文化意义随着历史社会情境的变化而变化,在部落社会,成年礼是补充部落成员的必要集体性仪式。在开化的社会,成年礼的意义发生较大的改变,主要是对生物个体进行文化模塑与生命的关怀。

  

  拔牙凿齿——早期社会的成年礼

  

  中国上古氏族成员与世界其他民族一样也实行过成年仪式,只是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难以准确地探知当时的情形,好在史前考古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力的佐证。从考古资料中发现,在新石器时代曾流行拔牙习俗。在鲁南苏北的大汶口文化、福建昙石山文化、广东石峡文化的居民都流行拔牙习俗。山东大汶口遗址的人骨,拔去上侧门齿的,男的占64%,女的占80%。在四川珙县发现10具棘人遗骨,除一具为小孩外,其他均无上下门齿。拔牙的年龄在14岁左右。拔牙习俗的一般特征是拔去上颔的一队侧门齿以及犬齿。

  拔牙作为成年的标志在中国古籍中也有记载,主要遗存在古越人活动的地区,晋代张华《博物志》:荆州西南边陲至蜀地“既长,皆拔去上齿牙各一,以为身饰。”拔牙是长大成人的标志,拔牙之后,年轻人才取得婚配的资格。这说明在上古社会,先民曾经历了不同形式的成年礼。由于资料的不足,上古成年礼的情形不能得到直接的说明,我们只能通过边地民族的仪式生活窥知一二。

  

  加冠命字——中国传统社会的成年礼

  

  古代中国具有成年礼性质的人生礼仪是冠礼和笄礼。冠礼与笄礼如果从最鲜明的外部特征看,就是发式的改变。发式是最引人注目的人体面貌特征,以头发的装扮来显示年龄阶段,这大概是中原先民所采用的古老方式,它与文身绣面、拔牙等原始成年礼俗有着同一象征意义。结发加冠与结发加笄都是为了表明男女青年的成熟(生理与心理两方面),较原始的冠礼大概是在成年男子头上加布,并有一定的斋期,表示一种与日常生活的隔离。据说夏朝末年冠礼才成为上层社会的正式的礼制,而庶民仍然承古俗以巾幅首,“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当自谨修于四教也”(《释名》卷第四)。

  根据《仪礼》、《礼记》等古代经典对冠礼、笄礼的记述,我们大致可知道冠笄之礼有如下几个主要规定:一有具体的年龄标准,男子20岁行冠礼,女子15岁行笄礼;二有特定的地点,冠礼在家庙举行,长子在庙的正位举行,庶子则冠于房外;三有特定的仪式,首先是由主人筮日、筮宾,即用占卜的形式为冠者选择日期和来宾,接着在选定的日期那天由嘉宾主持加冠仪式,行三加之礼,初加缁布冠,再加皮弁,三加爵弁。三加时嘉宾还颂念不同的祝辞,表达对冠者的良好祝愿。加冠以后,要拜见母亲,然后由来宾为冠者“命字”,冠者有了新取的字后,就出见乡邻与尊长。加冠命字是古代冠礼的中心内容,其主要意义就是以特定的仪式将生命个体从幼年转向成年,从生物人转向社会人,从被保护者变成保护者。冠礼是个体成为社会成员的通过仪式,此后冠者就有祭祀神灵、出征、婚娶以及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的资格。

  汉魏六朝时期,冠礼通行于上层社会。两汉天子冠礼。常大赦天下。冠礼在岁首孟春之月择吉日举行,《后汉书·礼仪志》说:“正月甲子若丙子为吉日,可加元服,仪从《冠礼》。”

  汉魏六朝时期的冠礼与古制已有区别,除皇帝有“四加”之外,“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庶民百姓大概连“初加”也难保证。当然,他们也会有自己的成人习俗。据《南齐书·孝义传》记载:华宝八岁时,父亲戍守长安,临行告别时说:你要等我回来给你“上头”,后来长安沦陷,父亲去世,“宝至七十不冠。终身不娶。”“上头”这一与冠礼相似的民间成人礼俗在这时已经出现,民间同样传承着先冠后婚的俗规。

  六朝以后冠礼在主流社会逐渐沉寂,隋唐时期的冠礼与其它古礼一样只是在社会上层象征性地保留着。隋唐的儒者甚至发出:“冠礼废,天下无成人矣”的感叹。这种局面一直延续了很久,直到宋明理学兴起,冠礼才获得复兴的历史机缘。

  宋朝的统一,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为了恢复久已涣散的伦常,重建封建宗法秩序,宋代统治者积极复兴儒学,鼓吹札义纲常。作为“养人之始”的冠礼,自然受到重视。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形,古代的冠礼出现局部的调整。比如冠龄,“男子年十二至二十皆可冠。”“二十而冠”是古代贵族冠礼的标准,但在婚龄偏低的世俗社会中,冠龄不得不随之进行调整。

  到了南宋,出现了儒学的新形态——理学。理学家更强调对世俗社会的规范,强调礼制的秩序从一家一户、一言一行做起。以民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行礼,无疑有助于仪礼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渗透。

  明代是冠礼得到较多施行的时代,我们从明人文集与地方志中可以见到较多的民间举行冠礼的情形,16岁成为江浙地区民间冠礼的年龄底线,一般人都在16岁或16岁以上、20岁以下行冠礼。冠礼的仪式一般较为简洁、随意,民间通称冠笄为“上头”,上头时邀请亲邻,吃“上头糕”。举行冠礼的时间。民间遵循古代岁酋加冠的传统,“多于冬至或正旦加网巾于首,拜天地、祖宗、尊长,”一般都没有训诫之辞与三加的仪式,加冠的冠服已经变成了明代的网巾。网巾虽然仍旧传承着古代以来的束发功能,但它已很难唤起人们在加冠时节的神圣意识,庄严的成人仪式成为习俗相沿的家庭礼节。

  清代是传统冠礼衰落的时代。我们知道冠礼最外在的表现是束发加冠,以束发的式样作为成人的标志。清朝剃发结辫,改变了汉族的传统发式,冠礼束发的标志意义由此失落,这不能不说是对传统冠礼的一大打击。标准形式的冠礼随着人们发式的改变,无以施行。但自明朝兴起的民间冠礼并没有中断,它采取了诸多的变异方式保存、发展古代的成人礼俗。

  

  取号贺号——近代以来简化了的成年礼

  

  清代至民国期间,民间的冠礼普遍采用了冠婚结合的方式,冠礼成为婚礼的前奏。事实上,民间还秉承着先成人后婚嫁的古代风习。在婚嫁前一日举行冠笄的仪式,这一仪式,俗称“上头”。遍邀亲族中有子嗣且为元配的夫妇参加“上头”仪式,有专门的礼生赞礼祝福。仪式之后要给亲邻馈赠“上头糕”、“上头团子”等食品。

  根据时世的变化,近代民间成人礼中突出“命字”、取号,以“命字”代替加冠的仪式。“命字”取号的仪式程序有三。一、送号。儿童成年时由戚友或乡里士人命字取号,然后将题有:“恭赠某翁令几君名某敬字之日某某”的绛帛、红笺或朱漆木匾,鼓乐送到主人家。二、拜号。主人拜谢,然后将字号挂在堂壁上,称为“升字”或“升号”。三、庆号。主人设席酬谢送号的宾客,并邀集乡党故友为酒食之欢,称为“庆号”。

  命字取号的时机有3种情形:一是根据儿童成年的情况,随机进行。“男子弱冠,父兄择吉命字,亲友置尺许小匾,金漆书之,礼以联、烛、果酒、彩爆,名日‘送号’”。二是以传统的节庆日作为庆贺成人的时机。如安徽怀宁村民利用人日、上元或中秋节为冠者举行“响号”的仪式。“响号”之所以成为仪式的名称,是因为“命字”的意义在这一成人仪式中居于主要地位。三是在婚配时取新号,这种新号也由亲友赠送,俗称“送号”、或“贺号”。安徽南陵在民国初年,仍保留着区分成年与未成年的礼俗,16岁是一个年龄界点,16岁为“满幼”,未满幼者,不许衣裘葛,不许任家庙主祭,不许当宴会主持,遇吉凶宾嘉之事则执卑幼礼,不得与成人同礼。“及至婚配之时,俗日‘作大人’。家亲邻乃命字,谓之‘送号’”。送号仪式后,才取得成为大人的资格,命字的成人意义在这里有了充分地表现。

  清代以后冠礼基本上退出了主流社会,但是它仍以变异的形式活跃在民间社会中,在某些地方它的形态还较为完整,成人礼的生命力在于它有着一般人生仪礼难以替代的文化功用。

  

  责任编辑 王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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